人民網消息:9月份新學年開學後,北京高校將在顯要位置設立有關收費標準的公示欄。這是北京市教委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教育部日前印發的《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對北京地區高校作出的舉措,此舉目的在於增加高校收費的透明度。
據了解,市教委要求北京市高校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形式,在學校顯著位置向社會公佈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准機關及文號)、收費範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內容,對家庭困難學生實行的收費減免政策也將予以公示。規定指出,各高校在開學時或學期結束後,應通過收費報告單等方式向學生家長報告本學期學校收費情況,讓學生家長了解學校的實際收費與規定的收費是否一致。
目前北京市物價局和財政局正在對北京高校今年的收費標準進行審核,以往的部分收費項目有可能被取消。規定要求,收費一律按學年收取,不得跨學年收取。現階段國家規定的高校收費項目只有學費和住宿費,住宿費標準現行規定為每生每學年800-1200元,學費的收取要求佔學校年均日常運行成本的25%。但不同地區的高校、不同類型的高校、同一高校內的不同專業則可以採取不同的收費標準。(王光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