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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假按揭在業內很流行 致使銀行風險加劇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2月13日 13:19 來源:經濟參考報

  經濟參考報消息:你聽説過買房子既不用自己掏錢,開發商還白給你1000元的事嗎?日前,廣西北海市一位開發商就此向記者披露了住房“假按揭”內幕,並稱此舉在業內很流行,致使銀行風險加劇。

  住房按揭貸款又稱住房消費貸款。由於大多數購房者不能一次性付清鉅額房款,多采取向銀行貸款方式,由銀行代付,然後逐月向銀行支付本金和利息。這種貸款被認為“三方得益”:購房者解購房資金之困,銀行因放貸得利,開發商則及時收回投資。但近年來,一些地方房地産開發過熱,在實際操作中,卻變成了解決開發商資金不足的暗渠。

  這名業內人士説,目前國內的大部分開發商屬於中小型企業,自有資金不足,融資渠道有限,與銀行的關係成為項目能否做成的關鍵因素。在國家實行宏觀調控,出臺抑制房市過熱的政策後,直接利用土地、項目抵押獲得開發貸款的可能性降低,開發商在按揭貸款上動起了腦筋。

  按照規定,對於商品房銷售,一般要求樓盤封頂才能辦理按揭貸款。但辦理抵押貸款的憑據只是住房預售登記,與拿到房地産證是兩回事,後者要在配套完成、項目驗收合格後才能領取。住房預售制度使得辦理按揭與辦房産證之間有一個“時間差”,這個時間差為“假按揭”開啟了方便之門。

  辦“假按揭”在程序運作上也很簡單:開發商弄來一些身份證,給予每張身份證持有人一定報酬,譬如1000元左右,由持有人在辦理按揭貸款的格式合同上簽字。為了消除這些假買主的顧慮,開發商承諾對方無需交納首付,而且在辦房産證前的按揭款由開發商負責。合同一簽,銀行即根據合同向開發商放款。

  開發商得到銀行貸款,解決了開發所需資金,但同時也付出了沉重成本:“買”身份證的費用、墊支的首付款、辦房産證之前的月供。舉個例子,一套30萬元的住房,購房者首付為30%,即9萬元,銀行扣除10%抵押擔保金後,將總房價的六成18萬元——假如再不用其他打點費的話,轉到開發商名下。要把這些成本掙回來,惟一的希望就是炒高房價,在辦證前有人接盤。了解這一點,你就會明白為什麼一些樓盤剛剛開盤,銷售榜上就涂了大片紅色或插上紅旗;為什麼一些樓盤會雇請農民工通宵排隊抽籤購房;為什麼會不惜血本極為鋪張地進行廣告推介;為什麼故意在銷售時搞所謂的“內控”。一切的一切,都是為了製造一種旺銷假象,炒高價格,而房市一如股市,購房者普遍存在買漲不買跌的心理。

  這名業內人士説,如果市場“正常”,銷售紅火,有接盤的下家,開發商到交易管理部門撤銷假買主的預售登記,銀行按揭貸款順利由下家接茬,辦房産證直接填寫下家名字,不發生交易稅費,一切就會瞞天過海,滴水不漏;而一旦住房滯銷,立馬就會“穿幫”:房子賣不動,開發商資金難以回籠,無力承擔辦房産證前代交的月供,銀行向合同簽訂者催交按揭,這些當初借一下身份證白得1000元的撿便宜者,發現自己變成了“套中人”,要是房子最後因配套未完成等原因不能驗收,成了“爛尾樓”辦不了證,他們更只有跌足捶胸的份了。

  開發商搞“假按揭”,沒有銀行的合作辦不了。按照規定,銀行發放按揭貸款,要貸款人提供收入證明,視其有無償還能力,還要實地察看貸款人購買的住房,現在這些都由開發商“搞掂”,甚至出現虛編房號騙取貸款的現象。“在一些城市,假買主不少是銀行本身的職工,開發商將一定比例的商品房以低價優惠提供給銀行職工,由他們拋售後賺取差價,現在不少人因為賣不出去成了不情不願的‘房東’,”這名業內人士説。

  “假按揭”使銀行承擔了巨大的風險。這名業內人士説,在有關部門出臺打擊“炒房”、抑制房價飆升的措施後,許多中小開發商資金斷鏈,一些城市出現了樓盤“爛尾”。這些“爛尾樓”一方面辦理了按揭貸款,同時又不能辦證,如果貸款人逃廢債務,將變成銀行的包袱。“一些銀行向法院起訴討債,但要是貸款人沒有正常收入,勝訴了法院也難以執行,”他説。

責編: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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