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即將施行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02日 14:20)
新華網消息:為建立和完善城鎮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建設部、財政部、民政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佈《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
辦法明確,各地應當在國家統一政策指導下,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 展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建立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水平應當以滿足基本住房需要為原則,根據當地財政承受能力和居民住房狀況合理確定。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人均住房面積的60%。
辦法指出,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的最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請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應當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租金核減為輔。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條件和保障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民政、國土資源、稅務等有關部門擬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公佈執行。
《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將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1999年4月22日發佈的《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同時廢止。(孫玉波)
責編:陳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