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使用常住人口計算地區人均GDP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20日 16:54)
新華網消息:國家統計局局長李德水20日在此間表示,我國將不再採用戶籍人口計算人均國內生産總值(GDP),各地區將統一使用人口統計中的常住人口計算人均GDP。
李德水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説,按照國際慣例,人口數應該用同期常住人口。但我國各地區在計算人均GDP時,有些採用戶籍人口,有些採用常住人口。隨著地區間人口流動日趨頻繁,一個地區的戶籍人口與常住人口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在深圳等一些城市,外來打工者數量大大超過戶籍人口。如果仍採用戶籍人口計算人均GDP,難以客觀反映一個地區的實際情況,也影響了地區人均GDP的可比性和準確性。
李德水説,為了準確計算各地區人均GDP,保證地區之間數據的可比性,各地區要統一使用常住人口計算人均GDP,並對歷史數據做同口徑調整。過去採用戶籍人口計算人均GDP的地區,作為過渡性措施,可在兩年內同時計算兩種口徑的人均GDP,兩年後取消按戶籍人口計算的人均GDP。
李德水説,一些專家學者認為,將全國和地區的GDP一律稱為“國內生産總值”不恰當,為了更加準確和規範化地表述,決定作如下調整:地區GDP的中文名稱改為“地區生産總值”;特定地區的GDP用行政區的名字作定語,如“XX省生産總值”,簡稱為“XX省GDP”。各地GDP 稱為“各地生産總值”。(記者 劉錚、張曉松)
責編: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