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措施構建國有資産監管體制基本框架
——國資委黨委書記、副主任李毅中談完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
央視國際 (2003年11月10日 11:56)
新華社北京11月10日電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從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出發,提出要建立健全國有資産管理和監督體制。
按照這一精神,我們將在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從七個方面著手,爭取用三年或更多一點時間,構建起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産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國有資産管理和監督體制基本框架,初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國有資産保值增值。”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副主任李毅中日前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説。
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進行一系列探索,取得積極進展。但從總體上看,國有資産管理的體制性障礙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國有資産管理存在資産質量不夠高、運營效率低、産權轉讓不盡規範、資産流失損失等問題。一個根本原因是,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滯後,突出表現為出資人沒有真正到位和對國有資産多頭管理。
李毅中説,剛剛閉幕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強調,建立健全國有資産管理和監督體制,要堅持政府公共管理職能與國有資産出資人職能分開,國有資産監管機構對授權監管的國有資本履行出資人職責;並提出要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企業經營業績考核體系,積極探索國有資産監管和經營的有效形式,完善授權經營制度,確定了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總的任務和主要內容。為此,國資委將從七個方面加快改革進度:
——制定和完善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法律法規體系。為了使國務院公佈的《企業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得到有效實施,將陸續制定相配套的法規、規章和配套性文件,在實踐中不斷修改完善《條例》,為國有資産法的出臺積累經驗,創造條件。
——實現出資人層層到位。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權責明確、管理規範、上下協調、精幹高效的中央和省、市(地)國有資産監管機構,在政府層面實現出資人到位;另一方面,要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制,落實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健全母子公司體制,使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的責任層層得到落實。
——建立國有資産經營責任制度。通過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進一步明確各級國有資産監管機構實現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的責任。要建立企業經營業績考核體系,將國有資産經營的責任落實到企業負責人,建立企業負責人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依據經營業績對企業負責人進行獎懲。同時要繼續探索國有資産監管和經營的有效形式,完善授權經營制度。
——推進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堅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方針,推動國有資本更多地佈局在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增強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其他行業和領域的國有企業,要通過資産重組、結構調整,在市場公平競爭中優勝劣汰,實現有進有退。積極推行股份制,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重要的企業由國家控股,進一步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繼續採用多種有效方式放開搞活國有中小企業。
——抓住重點難點深化國有企業內部改革。要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形成運轉協調、合理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完善企業領導人員的聘任制度,制定選用標準,建立評價體系,逐步實現多種形式的市場化人才配置。引入社會勞動力價位,深化勞動用工、人事和分配製度改革。
搞好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餘人員。在政府支持下,積極推進分離學校、醫院等辦社會職能。繼續轉換經營機制,提高市場競爭力。
——加強對國有資産的監督。國有資産監管機構代表政府繼續向國有大型企業派出監事會。堅持和完善監事會制度,加強和改進監事會工作。加強國有企業內部監督,嚴格實行企業重大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企業風險內控機制。健全國有産權交易規則和監管辦法,規範交易行為。制定對所出資企業投資設立的全資、控股的重要子企業的重大事項進行監管的辦法。
——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黨的建設。要充分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改進發揮作用的方式,適應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要求。堅持企業黨的工作與經營管理相結合,堅持黨管幹部原則與市場化選聘企業經營管理者的機制相結合,堅持全心全意依靠職工群眾,在現代企業制度下職工民主管理與企業負責人依法經營管理相結合,堅持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與企業文化建設相結合。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企業黨組織和領導班子的自身建設。
李毅中預計,到2010年,我國有望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比較完善的國有資産管理、監督、運營體制和機制,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記者賀勁松 張曉松)
責編: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