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消息:日前,有關媒體對幾隻開放式基金在公佈中報時都未公佈前十大持有人信息提出異議,認為開放式基金不公佈前十大持有人信息既與證監會有關規定不符,又可能會因為少數持有人的行為影響整個基金業績和穩定。更有人提出,監管層是不是對開放式基金太過於偏袒,憑什麼封閉式基金都要求公佈的信息,而開放式基金可以豁免呢?
銀河證券的杜書明博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認為,開放式基金前十大持有人一般都是基金的主要客戶源,這部分客戶一旦流動,將會對開放式基金規模産生很大影響,作為基金管理人,一方面為了防止競爭對手搶奪自己的客戶,另一方面為迎合大客戶要求,所以特別吝惜將這些客戶的信息公佈出來,這種行為是可以理解的。不過,他也指出,按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準則第五號規定“證券投資基金在定期公告中應分別列示各發起人和社會公眾持有的基金份額及佔總份額的比例,同時還需列示基金前十名持有人的名稱、持有份額、佔總份額的比例”,開放式基金沒理由繞道而行。
記者帶著疑問去監管部門尋找答案。雖然撥通了證監會監管處和審核處的電話,但相關人士均表示不能對此發表看法。
最後,記者還是從華夏基金管理公司那裏找到一點答案,該基金公司負責披露信息的薛先生告訴記者,在開放式基金編制年報前,各個基金公司已就是否必須公佈開放式基金前十大持有人問題請示過證監會,當時得到的答覆是可以不公佈,所以才會有此次開放式基金中報均沒有披露前十大持有人的狀況。薛先生認為,有人拿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的信息公佈做比較,認為是對封閉式基金的不公平,但是卻忽略了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完全處於兩個不同價格體系的現實。因為封閉式基金在交易所買賣,其交易情況類似股票,為了防止有人操縱市場,所以要求其公佈前十大持有人,而開放式基金則不涉及上市交易和市場操縱問題。其實大多數投資者投資開放式基金主要關注的是基金投資組合,而不是十大持有人。 (孫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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