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1月19日 11:30 來源:
新華社北京11月19日電 農業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支持和保護。《建議》提出,要繼續完善現有農業補貼政策,逐步建立符合國情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
農業保護是一種普遍的國際現象。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或多或少地對農業採取了支持和保護措施。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支持保護政策不斷得到加強。但與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相比,我國農業支持保護水平還很低,支持保護機制還很不完善。即使與我國經濟發展所處的階段相比,也是不相稱的。一是農業國內支持總量偏低。二是支持結構不合理。存在“四多四少”的現象:即“人頭”經費多,建設性支出少;全社會普遍受益的投資多,農業直接受益的投資少;一般的生産性投入多,農業科研和農村社會發展投入少;直接投資多,貼息、直接收入補貼、補助等引導性投資少。三是補貼重點不突出。一般以間接補貼為主,直接補貼很少,而且重點使用在流通環節,透明度也不高。四是還沒有形成一個完善的農業支持保護政策體系。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已進入工業反哺農業的階段,必須儘快建立符合國情的農業支持保護體系,通過加強對農業的支持保護,實現農産品供求平衡、農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一)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財政支農資金的穩定增長機制,增加農業國內支持總量。農業國內支持政策是提高我國農業綜合生産能力和農産品國際競爭力的必要條件,是加強農業支持保護的主要措施。WTO規則並不籠統地反對農業國內支持政策,限制的只是那些對生産和貿易有扭曲作用的支持措施。因此,必須堅持農業投入與國民經濟增長相適應的原則,保證財政支農資金總量在現有水平上逐年增加。
(二)調整農業支持保護結構,重點加大對農業科技、農業生産性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一是加大基礎性、公益性農業科研投入,提高農業科技創新能力,增強農業科技儲備。二是完善和創新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提高農業科研成果的轉化率,提高國家農業技術推廣資金的使用效率。三是按照公共財政的原則,明確和強化各級政府在中小型農村公益設施建設方面的責任,把農村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作為各級財政支農投資的重點領域。加大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重點支持西部貧困地區和糧食主産區農村中小型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四是擴大良種補貼規模和範圍,目前實施的大豆、小麥、玉米良種推廣補貼試點,取得了顯著效果,應在此基礎上不斷擴大規模,並進一步向其他農産品延伸。五是繼續增加對農業生産資料的補貼,結合農業生産資料價格上漲的情況,建立對化肥、農藥、燃油等農業生産資料的政策性補貼制度。
(三)改進對農業生産和農民收入的補貼方式,提高補貼效率。一是進一步擴大農民直接補貼規模和範圍。既可以考慮不與産量挂鉤的直接收入補貼,也可以考慮與産量挂鉤的直接補貼方式,還可以考慮選擇某些對增效增收作用明顯的生産環節進行補貼,如機耕機收補貼,推廣旱作農業節水灌溉技術補貼,檢驗檢疫補貼等。改變單純依賴政府直接救濟的做法,積極試點農業保險與災害救助相結合的自然災害補助。加強不同財政支農方式與其他支農方式的有機結合,在繼續完善國家財政對農業直接投資的同時,加強運用財政貼息、補助、稅收、擔保等經濟杠桿工具,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支持農業。
(四)加強對農産品出口的質量管理和出口企業的保護,努力擴大我國農産品出口。加強對農業的支持保護,也應該探索積極的出口促進措施,變被動防禦為主動進攻。近期,應重點針對一些國家利用技術壁壘、反傾銷和保障措施設置貿易障礙,嚴重阻礙了我國優勢農産品出口的嚴峻現實,加大對外談判交涉力度,建立與進口國的雙邊或多邊磋商機制,為擴大農産品出口創造公平競爭的國際環境。完善農産品信息發佈機制,加強對國際農産品産需情況及綠色認證標準等信息的蒐集整理和分析,掌握國外最新貿易政策動態,及時對社會發佈,為企業和農戶調整生産結構提供權威的信息服務。對農産品加工業實行低稅或免稅政策。對産業化經營龍頭企業,免徵企業所得稅,將農産品精加工增值稅進項抵扣率與銷項稅稅率一致起來;提高大宗農産品及其加工製成品出口退稅率,按照增值稅的徵稅率進行退稅。
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