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有望同步進行
央視國際 (2004年10月22日 17:21)
專題: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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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0月22日電長期以來,由於我國縣、鄉兩級人大每屆任期分別為五年和三年,使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不能同步進行。關於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的決定草案提請22日開始舉行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如果草案獲得通過,則我國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將能夠同步進行。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飛受委員長會議委託向本次常委會會議作關於決定草案的説明時表示,2004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將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由三年改為五年。由於此前我國縣、鄉兩級人大每屆任期分別為五年和三年,縣、鄉兩級人大代表換屆選舉未能同步進行。
李飛説,在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期間,一些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時間不同步,不僅不方便選民參加選舉,而且也不利於選舉的組織和節省選舉成本,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關於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時間的決定,使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同步進行。考慮到有利於協調縣、鄉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人事安排,有利於組織選舉和減少選舉工作的成本,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關於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的決定,使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能夠同步進行是必要的。
李飛説,由於全國上一次縣級人大換屆選舉是2002年下半年至2003年年底進行的,因此,本屆縣級人大換屆選舉的時間為2007年下半年至2008年年底,比本屆鄉鎮人大換屆選舉的時間稍遲一些(全國鄉鎮人大換屆時間基本為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年底,個別地方為2008年上半年)。為了實現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同步進行,建議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第三十條的規定,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由三年改為五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按照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換屆選舉同步進行的原則,在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安排本行政區域內的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換屆選舉工作。
責編: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