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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修改"公投法":降低門檻 增列"創制公投"

央視國際 (2004年04月20日 10:24)

  華夏經緯網4月20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臺“內政部”研擬的“公投法”修正草案已經出爐,“內政部”在修正草案增列攸關變更“國家主權”等“修憲”議題的“創制公投”,並降低“公投”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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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有關“內政部”增列“修憲”議題的“創制公投”,並明定“同意票數應達投票權人總數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民進黨“立委”均持贊同態度,“內政政策小組”召集人陳景峻表示,由於“修憲”涉及的層次較高,門檻自然應較一般的“公投”案高。

  據悉,“內政部”研擬修正草案的重要內容還包括:“公投”事務統一由選舉委員會主管,全臺性“公投”由“中選會”主管,地方性“公投”由直轄市、縣市選委會主管,刪除“公投”審議委員會組織及相關規定;增列“區域性公投”機制,得以數縣市或數鄉鎮市為“公投”行使範圍;增列“行政院”對於重大政策事項,認為有進行“公投”必要,必須經“立法院”同意,交“中選會”辦理“公投”;刪除“立法院”得提案交付“公投”的規定。至於“公投”提案人數門檻由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千分之五,調降為千分之一。連署人數由百分之五調降為百分之二,但“修憲”議題“創制公投”連署人數仍需達百分之五,提案人數則為選舉人的千分之二以上。

  →→進入專題:關注台灣大選

責編: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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