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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報4起幹部開具虛假發票貪污公款案

央視國際 (2003年12月19日 15:10)

  新華社福州12月19日專電 福建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最近通報了省水産研究所原所長何連金開具虛假發票貪污公款等4個案例,要求各級各部門強化源頭治理腐敗工作力度。

  何連金在擔任福建省水産研究所所長期間,于1998年7月至2001年3月,指使本所財務科和辦公室人員,先後8次以支付汽車維修費、工程維修費等名義,開具虛假發票虛列支出,套取公款25.9萬元作為小金庫資金,何連金多次從中侵吞公款,共計4.26萬元。此外,在該所實施世界銀行貸款的“福建省水産養殖生物病害防治中心大樓改造及實驗場工程採購”項目過程中,何連金先後7次收受承擔該項工程的晉江某公司廈門工程處王某賄送的人民幣共計2.9萬元。2003年3月,廈門市中院以貪污罪、受賄罪,依法判處何連金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3年。

  吳天星在擔任惠安縣地稅局局長期間,于1999年3月至2001年6月,指使他人採取虛開和多開發票報銷的手段,先後4次套取人民幣5萬多元。此外,在2000年6月至2001年6月,他先後4次指使他人虛開購買電腦耗材發票作為報銷憑據,在某公司購買臺式電腦、手提式電腦及打印機、掃描儀等,價值9.9萬餘元,並佔為己有。2002年11月,吳天星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

  石獅市供銷社原主任郭願與他人合謀,虛開收款收據截留私分公款4.3萬元,郭本人從中分得2.6萬元。2003年6月,郭願因犯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平和縣勞動局原局長陳民安也因開具虛假發票公款報銷受到查處。(記者 蘇傑)

責編:劉雅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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