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蹤“公投”攻防全程 細解“公投法”實質
央視國際 (2003年11月28日 15:25)
中國台灣網11月28日消息:據《聯合早報》的分析文章,台灣的“立法院”昨天經過7小時的表決,在11時半通過“公投法”,在野的國民黨和親民黨成功阻止了直接的“統獨公投”。由於國親版本對“統獨公投”設定了相當高的門檻,預料可以減輕大陸對台灣利用“公投”進行“獨立建國”的憂慮。
但是,民進黨和“行政院”提議的“防禦性公投”條文順利過關,讓台灣也同時擁有“以民意對抗統一”的工具。條文規定,如果台灣面對“統一”的威脅,“總統”可以發動“公投”徵求人民的意見。
國親兩黨在表決中封殺民進黨籍“立委”蔡同榮提案的“統獨公投”版本,以及民進黨黨版的“制憲公投”;“行政院”版本賦予當局發動“諮詢性公投”的權力也遭否決。這些表決結果將減低“急獨”勢力通過“公投法”發動“獨立公投”的可能性。
國民黨版本雖然對“統獨公投”不設限,但卻設定了相當嚴格的條件,包括提案人數必須是最近一次“總統大選”選舉人總數的0.5%,約70萬人、決定“公投議題”的認定屬於“立法院”的“審議委員會”而不是臺當局等。
國親利用逐一條文表決的機會,成功逼迫執政民進黨就法案第二條文,也就是“公投適用項目”是否要包括“統獨公投”表態。
民進黨昨天在表決前説服同黨“立委”蔡同榮撤回他的“公投法”版本。該版本對“公投”的適用項目包括“國旗、國歌、國號、領土變更、國家主權等國家定位議題”,也就是北京嚴厲警告的“統獨公投”。
但是國親兩黨以113票對95票反對撤案,因此民進黨必須對是否贊成“統獨公投”表態。結果民進黨“立委”在表決支持蔡同榮版本時幾乎全數棄權,讓該版以176票棄權,14票同意和1票反對而不通過。
民進黨在這個條文上棄權,將使陳水扁面對“台獨”基本教義派更大的壓力。
民進黨希望在適用項目中加入“制憲”的版本,也被國親兩黨以多數票否決;而以優勢票通過國親“公投修憲”的版本。
國親的另一個重要勝利是阻止臺當局發動“諮詢性公投”,避免在“統獨”問題上製造更多不穩定因素。
民進黨當局一再表示,在沒有法源的情況下也可以進行任何議題的“公投”。國親認為這是民進黨的選舉動員策略,利用“諮詢性公投”鼓勵支持者出來投票,又不必負擔“公投”的任何法律和政治後果。
民進黨昨天惟一挽回敗局是贏得“公投法”“防禦性公投”條文,條文規定“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可以“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佐林)
責編:范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