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劃定SARS密切接觸者界限
央視國際 (2003年10月31日 22:46)
新華社北京10月31日電 衛生部近日界定SARS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範圍,並明確如屬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者不得外出並要注意家人的防護,集中隔離地點接受觀察的密切接觸者應單獨隔離。
名為《SARS密切接觸者判定標準和處理原則》的文件中規定,密切接觸是指治療或護理、探視SARS病人或疑似病人;與病人共同生活;通過其他方式直接接觸病人的呼吸道分泌物或體液及排泄物等。日常生活、學習、工作中,曾與症狀期SARS病人或疑似病人有過近距離接觸的下列人員屬密切接觸者:與病人或疑似病人共同居住的人員;與病人或疑似病人在一個教室內上課的教師和學生;與病人或疑似病人在同一工作場所(如辦公室、車間、班組等)的人員;與病人或疑似病人在密閉環境下共餐的人員;護送病人或疑似病人去醫療機構就診或者探視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未採取有效保護措施的親屬、朋友、同事或司機;未採取有效保護措施,接觸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醫護人員;若電梯工為病人或疑似病人,在病人發病後至離開前乘坐過這個電梯的所有人員;其他已知與病人或疑似病人有密切接觸的人員;曾在室內直接為病人或疑似病人在發病期間提供過服務的餐飲、娛樂等行業的服務員;由現場流調人員根據調查情況確定的其他密切接觸者。
衛生部還表示,SARS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的部分處理原則是:日常生活、學習、工作中曾接觸SARS或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可居家隔離觀察,無法居家隔離觀察的密切接觸者,可安排集中隔離觀察。對年老體弱多病者及嬰幼兒除按規定測體溫外,應注意有無其他病徵,以免其在隔離期間發生意外。(記者朱玉、李薇薇)
責編:揚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