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屆三中全會:實現理論突破 確定改革部署
央視國際 (2003年10月22日 16:18)
CCTV.com綜合消息:為期4天的中國共産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14日在北京閉幕。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和《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並決定提交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
這次全會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項措施,推動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步入新的階段,併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制度保證。
改革部署意在“定型”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部長盧中原概括,十六屆三中全會的關鍵詞就是“定型”。
本次全會召開前,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出版的有關改革攻堅重點研究報告一書中,作為政策調研工作的資深專家之一,盧中原撰寫了第一部分《中國經濟體制的根本性變革和面臨的挑戰》。
“如果説十四大以前的中國經濟改革主要是‘摸著石頭過河’,那麼自十四大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來的改革,則重在‘創新’。而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的經濟改革部署意在‘定型’,也就是使已經初步建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日趨完善化、法治化、穩定化。”
盧中原説,此次公報不再拘泥于傳統計劃經濟下對社會主義公有制形式的理解,鮮明提出“使股份製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既明確了方向,又掌握了分寸,是一種動態的、前瞻性的表述。這是在20多年改革開放實踐基礎上,對公有制實現形式的重大理論突破。
盧中原談到,理論界這些天來對公報評價最高最集中的一個焦點就是,“全會認為,産權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內容。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産權制度,有利於維護公有財産權,保護私有財産權,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
他認為,公報明確了所有制與産權制度之間的關係,深刻闡述了現代産權制度的主要特徵和重要地位,是一個重大突破,為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和市場經濟體制,提供了科學的思想指南。
盧中原解釋,這些年老壟斷行業的大型國有企業、國有商業銀行以及政府職能的改革,之所以進展相對緩慢,或者説沒有受到根本觸動,原因在於,這其實是産權制度的改革。而原有的産權制度本身正是計劃經濟的基礎核心,因此構建現代産權制度是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大攻堅戰。
此間媒體稱,十六屆三中全會討論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實際上就是為了不斷消除束縛生産力發展的體制性障礙,從根本上解決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深層次問題,為中國內地在經濟社會新一輪的發展提供新的動力。從這個意義上講,十六屆三中全會將成為中國改革進程中的又一座里程碑。
在談到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還要面臨哪些挑戰時,盧中原分析到,主要包括政府職能與改革開放新階段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投融資體制改革進展緩慢;金融體制存在較大缺陷,金融資源配置效率低;社會信用嚴重缺損,市場秩序比較混亂;城鄉分割的二元結構亟須打破;社會保障制度漏洞較多,等等。
盧中原著重談到,下一步需要進行重點突破的是壟斷行業、金融體制、投資體制的改革。近年來這些領域的改革一直在推進,但總體看仍然相對滯後,越來越不適應經濟市場化的進程,今後應當會加大這些方面的改革力度。
他解釋,下一個攻堅階段改革應該注重城鄉改革之間、經濟不同領域改革之間、社會改革與經濟改革之間、政治改革與經濟改革之間協調推進。未來改革的實施策略應當繼續堅持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相結合。攻堅階段的改革,既需要統籌規劃,協調推進,同時也要審時度勢,不失時機地實現改革的重點突破。循序漸進和大力度突破相輔相成,既可減少社會震蕩,又可避免重大改革久拖不決。
“中國已經初步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成為發展中的市場經濟國家。這是改革20多年來尤其是十四大以來中國經濟體制發生的根本性變化。”
盧中原談到這個基本判斷時認為,這個判斷無論是對國內深入研究如何完善新體制,還是在國際經貿體系中維護我方權益,爭取對中國有利的談判地位,都具有重要的意義。這次公報的突出特色之一,就是提出了一個全新的發展觀,而最終落腳點是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的體制保障。
中國改革將更著眼于保護農民合法權益
最新一期《瞭望》週刊發表文章稱,十六屆三中全會更加關注農業、關心農村、關懷農民。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農村問題研究中心主任徐勇認為,五個統籌之首就是統籌城鄉發展,改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這是一個標誌,即從改革初期著眼于資源配置、分戶經營和把土地資源給農民,到現在的著眼于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讓農民以平等的主體參與市場,調動農民的生産積極性。這可用八個字概括,即“還權於民,讓利於民”。
徐勇還稱,現在我們的農民還不是以平等的主體參與發展,對他們還有很多體制性的限制,此其一;其二,農民在市場競爭中還是弱勢群體,他們的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護。所以改革的目的有兩個:一是改革體制性障礙,二是推動農村社會經濟全面發展。十六屆三中全會關於農村問題的決定都體現了這一精神。
過去我們把勞動力流動起來了,是一個重大的改革成果。農業發展現在面臨的最大任務就是把土地盤活,讓土地流動起來。不把土地流動起來,就實現不了它應有的價值。但現在在土地盤活的過程中就出現了權力對資本的干預,把土地資本的利潤都拿走了,農民得到的很少。有些地方政府把農民的土地以極低的價格大量徵用,出現了所謂新的“圈地運動”,然後倒手,十幾倍、幾十倍甚至上百倍地增值,但這種土地收益農民沒有享受到。失去土地之後他們工作無著、生活無著,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所以,三中全會特別提到要依法、自願、有償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
再如,間接補貼改為直接補貼,也是切實保護種糧農民的權益。這幾年我們的拋荒很嚴重,農民種田的積極性下降。所以這次把通過流通環節的間接補貼改為對農民直接補貼,保護種糧農民的利益。
國家加大對農業的支持保護,深化農村稅費改革。近兩年的稅費改革有很大成績,確實減輕了農民的負擔,規範了收費制度。但這都是靠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推動的,具體到基層,其運行出現兩個後果:一是削弱了村級經濟的實力,二弱化了鄉村教育文化事業的能力。減人時首先減鄉村教師,這是各地普遍存在的問題。鄉村財政“收”的時候是抽油煙機式的,“支”時是漏斗式的,真正用於農民身上的很少了。這種行政式的稅費改革難以持久,隨時有可能反彈。因此鄉鎮的管理體制要改變,要有配套改革。現在我們稅費減了,但人沒有減,所以就會巧立名目,打農民的主意。
特別提出了對農民的支持,像醫療、教育等,中央要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大力發展縣域經濟。縣是城與鄉的結合點,要防止以縣的行政區劃推進經濟發展,而要尊重市場規律。不能走老路,靠縣政府的力量去推動發展,而要靠市場。在城鎮化進程中,如果沒有産業支撐,城鎮化不但不能帶動經濟發展,而且會起到阻礙作用,因為它浪費了土地資源。
形成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為農民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這種提法過去也很少有。過去我們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是不管農民的,農民不是勞動保障的對象。這次這個提法把農民納入到勞動者中,像一般的國民一樣,為他們提供勞動機會和社會保障。
所有這些關於農村問題的措施是很切合實際的,體現了“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權為民所用”的思想。
理論突破意在改革攻堅
最新一期《瞭望》週刊發表文章稱,新的改革實踐呼喚新的理論。在改革的關鍵時期,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以完善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目標,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觀點,這些理論上的新突破必將對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産生極大的推動作用。
文章指出,全會提出了“五統籌”市場化改革的新要求,指出“要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的體制保障”。“五統籌”的改革要求體現了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改革、發展、穩定緊密結合、相互統一的新的改革思維,反映了我們黨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認識的不斷深化,廓清了完善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大思路。
文章寫到,全會提出了“使股份製成為公有制主要實現形式”的新觀點,指出“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使股份製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需要由國有資本控股的企業,應區別不同情況實行絕對控股或相對控股”。
文章還寫到,全會突破了把公有制主要實現形式定位於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的傳統觀點,提出要通過發展公有資本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使股份製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理論上的突破必然帶來中國混合經濟的大發展,使公有制實現形式進一步多樣化,從而增強公有資本特別是國有資本的滲透力和影響力。
全會提出了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新思路,指出“要大力發展和積極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入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及行業和領域。非公有制企業在投融資、稅收、土地使用和對外貿易等方面,與其他企業享受同等待遇。要改進對非公有制企業的服務和監管”。全會提出了“不禁止則自由”的新思路,為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進一步掃清了制度性障礙。不僅如此,全會還針對現實中對非公有制經濟的歧視性政策,規定非公有制企業與其他企業一樣享受“國民待遇”,強調對非公有制企業既要改進監管,又要改進服務。
全會提出了産權制度改革的新論斷,指出“産權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內容。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産權制度,有利於維護公有財産權,鞏固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有利於保護私有財産權,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有利於各類資本的流動和重組,推動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有利於增強企業和公眾創業創新的動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礎和市場秩序。這是完善基本經濟制度的內在要求,是構建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基礎。要依法保護各類産權,健全産權交易規則和監管制度,推動産權有序流轉”。實踐證明,市場經濟作為交換經濟順暢運行的前提,是産權明晰。市場經濟越發展,産權關係越複雜,産權的明晰界定就愈加重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無論如何都繞不過産權制度改革這一關。
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産權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內容;闡明了我們要建立的現代産權制度的四個基本特徵;論述了建立現代産權制度四個“有利於”的重要意義和一個“內在要求”、一個“重要基礎”的關鍵作用;提出了保護各類産權等等新的政策要求。這一系列的新論斷,言簡意賅,內涵豐富,為中國經濟改革繼續深化,完成“攻堅”任務,提供了至關重要的理論前提。
責編:慕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