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官員東山再起 雲南高院前院長獲新職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12日 09:15)
瞭望東方週刊消息:2003年以來,中國已有10余名省部級高官遭遇公開處分,有的被處決。在醒目的反腐風暴背景下,人們也格外關注另外一組鏡頭,那就是一些落馬官員的“鹹魚翻身”或“東山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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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15日,黑龍江省教育廳決定,免去酒後肇事、大耍“官威”的卜玉玲政策法規處副處長職務。輿論猜測,卜不長時間就可官復原職或到別處繼續當副處長,一點也不違反有關條例。
南京市公用事業局4名官員曾因在溫州歌舞廳公開挾持服務小姐作陪而被撤職,但後來一個個重新獲職;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前院長孫小虹因瞞報挪用數千萬公款及走私偷稅問題被撤職,後來又當上省外經貿廳廳長;一些在SARS期間受處分的官員又重新上崗。
這些落馬的官員,為什麼能夠重拾烏紗帽?他們違法的成本是不是太低了?
世界民主發展的趨勢是,把良好的德性作為官員最重要的資格條件。參照來自香港特區,其前任財政司長梁錦松和保安局長葉劉淑儀2003年被迫辭職,其中梁錦松的過錯只是因為購車時未及時納稅,他已及時補了稅。專家指出,孫小虹以前的職位與梁、劉二人很相似,都應當屬於問責制官員之列。
“懲前毖後,治病救人”,這是毛澤東當年對於黨內犯錯誤者的態度,其基本原則是“改了還是好同志”。但中共中央黨校王貴秀教授告訴記者,現在,亟須從制度規則上厘清,對幹部的過失的性質和損失影響如何界定,如果是普通的工作失誤,還可以給予改正的機會,但涉及貪污腐敗及違法亂紀行為的,就是本性問題,一旦發生,不管輕重,就應當堅決清理出幹部和公務員隊伍,不能再給他們任何利用公職的機會。
北京大學政治發展與政府管理研究所楊鳳春研究員指出,中國有“亂世用能人”的傳統,在亂世,水平高點,但道德有虧,問題不大。但中國現在不是亂世,是治世,要講法治,要推進整個社會治理的規則化,過於強調能人的價值,不利於規則化的建立。
中共中央黨校黨建部教授李民認為,黨管幹部的方法要與時俱進,切入點就是擴大人民民主,推進黨內民主,讓所有普通黨員和群眾對黨政領導的産生有知情權、選舉權、監督權、評價權,並用制度和法律固定下來。(胡奎)
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