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學校、幼兒園周邊福利彩票銷售網點設立規定(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規定提出,北京學校、幼兒園周邊200米範圍內擬禁止設立福利彩票銷售網點。同時,銷售網點應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彩票和兌獎的標誌。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相關要求,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規範學校、幼兒園周邊福利彩票銷售網點設立工作,北京市民政局結合本市福利彩票銷售工作實際,起草了《學校、幼兒園周邊福利彩票銷售網點設立規定(徵求意見稿)》。
該徵求意見稿對福利彩票銷售網點的禁設範圍、測量方法、管理要求、違規處理等關鍵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定。根據徵求意見稿,學校、幼兒園周邊200米範圍內不得設立福利彩票銷售網點。同時,福利彩票銷售網點應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彩票和兌獎的標誌。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銷售網點與學校、幼兒園的距離按行人可安全通行的最短路徑測量。即以銷售網點出入口中間點為起點,以學生經常性出入的校門(距離最近)中間點為終點。規定中所稱的“學校”範圍,包括北京市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以及專門學校。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明確,對違反規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彩票管理條例》《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根據《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第二十九條,“在學校、幼兒園周邊一定範圍內不得設置酒、彩票銷售網點,具體範圍由市商務、民政、體育等部門確定並公佈”。據了解,本次制定的《學校、幼兒園周邊福利彩票銷售網點設立規定(徵求意見稿)》將進一步明確福利彩票銷售網點的禁設標準與管理規則,讓法規要求更具可操作性。
本次徵求意見的時間為12月18日至12月24日。市民可通過電子郵箱、寄信、電話、傳真或登錄北京市政府網站等方式提出意見。
(來源:首都教育)
正在閱讀:新規擬出爐,校園周邊這個攤位要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