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2月22日通報,據安徽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紀委監委對宿州市委原副書記、市政府原市長王啟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啟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辜負組織培養,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組織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説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購物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業務承攬、資金結算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王啟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安徽省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後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王啟榮開除黨籍處分;由安徽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安徽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宿州市第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安徽省委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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