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6歲的魯宇(化名)剛剛在醫院結束新一輪白血病化療。
一年多前,他還在和同齡人一樣上班——只是他所處的辦公區剛做完裝修,“經常會接觸油漆稀釋劑,嚴重的時候戴兩層一次性口罩都擋不住那個味道”。
半年後,他開始持續咳嗽,體重急劇下降,“當時並沒有在意,直到一個月暴瘦了15斤,去醫院體檢才發現是白血病”。
《鋒面》記者採訪的多位企業員工反映:在搬入公司新裝修的辦公場所後,出現頭暈、胸悶、咳嗽、皮膚過敏、嗜睡乃至血液疾病等健康問題。有人為了工作被迫硬扛,“上班也要戴厚厚的N95口罩”;有人為了健康不得不離職,“部門因為搬新辦公室走了好幾個人”。
“裝修還沒弄完,公司就讓搬進來了”
2025年5月,祁玲玲(化名)所在的公司租下了一處新辦公室,上下兩層總面積約1500平方米。然而,裝修還未收尾,全體員工便接到搬入新辦公室工作的通知。“前臺的板材都沒裝完,至少還剩20%的進度;大廳裏擺放的綠植都是塑料的,一到下午溫度升高,甲醛、苯和TVOC(總揮發性有機物)就全部上來了。”
搬入新辦公地的第一週,祁玲玲幾乎天天想吐,其中前三天症狀最為劇烈:頭暈、胸悶、氣短,伴有過敏性咳嗽。
“其他同事的症狀都不太一樣,有的人是眼睛疼,有的人是嗜睡、沒精神。”祁玲玲説。搬家前,她曾向公司提出申請,希望能居家辦公一週,“哪怕只是一週也好”,但領導並未批准,只是敷衍地回應:“到時候再説。”
“但這個‘到時候’是到什麼時候?是問題變得更嚴重的時候嗎?”祁玲玲坦言,自己之所以如此擔憂,正是因為公司有一位“00後”員工已被確診為白血病。“我跟另外的同事就很害怕,不想在這個環境裏待”,於是祁玲玲和7位同事陸續離職。
劉爽(化名)在湖北武漢工作,他回憶搬入新辦公區的情形時説:“那裏只晾了兩天。”
“上周六我和同事去踩點,發現辦公桌、椅子都沒有,還是周一趕時間湊齊的。”他告訴《鋒面》記者,按常理,新裝修場所應充分通風散味後再投入使用,但因公司原辦公場地租約到期,通風意味着閒置,要多出幾個月租金,“大家心裏有意見,但沒人敢説”。
搬入一週左右,劉爽開始出現頭暈、皮膚瘙癢等症狀。“一開始覺得是自己太矯情了,領導開會也説感覺不舒服的都是心理問題。”
但是和員工不同的是,領導層有獨立的辦公室,裝修材質和辦公區域也並不一樣——辦公區域用的是密度板和人工合成的板材,領導辦公室裏面都是實木桌子、皮質椅子,“進去的話,是聞不到什麼異味的”。
真正促使劉爽離職的,是在半個月後一次外出吃飯時突然涌上的噁心感,“開始有輕微的甲醛中毒症狀,但這些之前沒有出現過”。事後他回想,那些其實都是身體發出的最初警示信號,而不是所謂的心理問題。
“要麼挺着,要麼走人”
儘管劉爽已經離職,但他仍與不少前同事保持着聯絡。那些選擇留下的員工還在硬扛——上班時全程佩戴N95口罩,一有空就跑到樓外透口氣。“畢竟工資還可以,因為環境不好就離職,是不是太矯情了?”劉爽懷疑過自己,也曾和同事討論過維權的可能性,但他發現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
“公司可以説是你個人體質的問題,找一些藉口規避掉。”劉爽查閱資料發現,想證明辦公環境有健康隱患,首先要自費去請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報告,而且這份報告還得公司認可才行。“聽説公司手裏有‘空氣檢測合格報告’,但我們誰都沒見過。”他告訴《鋒面》記者:“從身體的反應來看,我和同事們都不覺得那裏的空氣是達標的。”
祁玲玲也曾考慮過維權,但很快意識到這條路幾乎走不通。“要我自己出錢找機構檢測,再逐一排除其他可能致病的因素,比如家裏裝修、生活習慣等等,那我還折騰什麼呢?不等於直接跟公司撕破臉了嗎?”
中國勞動關係學院安全工程學院副院長徐桂芹指出,和辦公環境有關的勞動糾紛很難被認定為職業病,退而求其次只能選擇人身損害侵權,“難度一下就變大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職業病的認定需要滿足四個條件:存在合法勞動合同;疾病是在職業活動中産生;疾病與職業危害因素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係;且該疾病必須被列入國家《職業病分類和目錄》。
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鄭海鵬律師向《鋒面》記者解釋:“就好比一個白領在辦公室做文書工作,因長期暴露於甲醛超標環境中而患病,通常不會被認定為職業病;但如果是裝修工人在施工過程中因接觸苯而患上白血病,則有可能被納入職業病範疇。”
一開始,魯宇也認為工作環境裏有刺鼻的味道“不算什麼大事”。儘管剛入職時他自費購買了甲醛和二甲苯的檢測儀器,發現數值遠超國家標準,但“公司對此也並沒有很重視”。直到被確診白血病以後,他才發現維權之路這麼艱難。
在魯宇加入的一個白血病病友群中,一位29歲的病友和他情況類似,不久前剛因白血病並發癥感染去世。説到這裡,他語氣沉重,“律師跟我説勝訴難度很大,可能律師費都是白出。我説難度再大我也要爭取,至少努力了”。
“醫學上很難百分之百證明你的白血病就是由辦公室環境導致的。”鄭海鵬律師坦言,“還需要排除遺傳因素、個人免疫狀況、居住環境等其他潛在誘因。”
由於與裝修污染相關的疾病在醫學層面缺乏特異性診斷標準,醫生通常只能給出“不排除環境因素影響”這樣模糊的結論。此外,從接觸污染到出現明顯症狀往往存在潛伏期,部分健康損害需持續暴露半年以上才會顯現,這進一步加大了因果關係的證明難度。
徐桂芹教授也指出,白血病病因複雜,通常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怎麼確定一定是辦公室的問題?家裏的裝修、生活習慣甚至基因都可能是變量,而這些幾乎無法完全控制或排除。”她強調,即便想通過檢測還原當時的辦公環境,但在現實操作中也是困難重重,“誰來檢測?企業是否配合?事隔數月甚至一年,現場早已改變,空氣樣本也無法復原。這些障礙讓取證變得極其艱難,最終導致維權成本高、成功率極低”。
正因如此,像魯宇這樣的當事人在健康受損後往往更加無助。他告訴《鋒面》記者,自己入職時的體檢結果完全正常,“從來沒想過這種事會發生在自己身上”。自己被確診白血病後,他曾提醒一位同樣感到身體不適的同事趕緊去醫院做個全面檢查,因為他們都是每天上班時間比在家時間還長,很可能和辦公環境有關。
“生病以後,我一直在等公司領導有沒有什麼説法,但是好像並沒有。”魯宇表示,目前自己使用的靶向藥價格是7萬元一盒,每個月需要兩盒。治療至今,他已花了大約100萬元——這筆錢一部分靠家人籌措,另一部分靠貸款。
“之前上班掙的錢只夠一兩個月的藥費,長時間待在那種環境下,你失去的東西可能比你收穫的要多。”魯宇告訴《鋒面》記者,如果他能被確診為職業病,最大的安慰就是不用再為治療費用發愁,“所以我不能因為這個事情麻煩就不做,不能再任由它發展”。
源頭可控,責任難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衞生標準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但細則常面臨標準效力不足的瓶頸。
徐桂芹教授介紹,目前與室內空氣污染相關的國家標準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室內空氣質量標準》,另一個是《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標準》。其中,前者更貼近實際使用場景——它要求在密閉12小時後進行檢測,能更真實反映員工日常所處的空氣狀況;而後者僅要求密閉1小時,主要用於工程驗收階段。
“問題在於,《室內空氣質量標準》屬於推薦性標準,而非強制性標準。”徐桂芹強調,“如果未來有可能將其升級為強制性規範,監管和追責的力度將大大增強。”
在現實環境中,許多員工搬入新辦公區感到身體不舒服時,第一反應是“忍一忍”,扛不住了再“直接走人”。但鄭海鵬律師提醒:自行離職可能意味着放棄本應享有的法定權益。
“勞動者因擔心健康風險而主動離職,通常無法獲得經濟補償。”他解釋道,“但如果是‘被迫離職’,情況就完全不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若用人單位未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勞動者有權以書面形式明確提出異議,要求整改。若公司收到異議後仍拒不採取措施,員工可據此解除勞動合同,並依法主張經濟補償金。
“關鍵在於程序。”鄭海鵬律師強調,“先書面提出訴求,企業如不整改,再依法解除合同——這才是受法律保護的‘被迫離職’。”
此外,像祁玲玲提到的居家辦公申請也是企業應當支持的。“多地法院已明確: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居家辦公,應視為正常出勤,不得降薪或扣薪。”鄭海鵬律師表示,這種過渡性安排在司法實踐中已被廣泛認可且有勝訴案例。
中國建築裝飾協會一位不願具名的專業人士在接受《鋒面》記者採訪時表示,要解決辦公裝修污染問題,關鍵在於從源頭加強管控。
他指出,甲醛、苯係物及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主要來源於裝修中使用的板材、油漆和膠黏劑。“如果企業在材料採購、施工工藝、竣工驗收的全過程中嚴格把關,優先選用環保等級高的建材,並規範施工工藝,就能在很大程度上保障裝修後的室內空氣質量,降低潛在風險。”
他進一步解釋,企業其實在這一環節擁有充分的主導權:“所有材料和裝修方案最終都需要企業確認,因為只有企業同意,相關成本才會納入預算。因此,只要企業重視環保標準,源頭是完全可控的。”
徐桂芹教授也認同這一説法,她表示,辦公場地的裝修最好提前排期,根據裝修材料和施工工藝預留好通風散味的時間,並提前通知到員工。“裝修方案、材料選擇、空氣質量檢測……這些環節如果能讓勞動者知情並參與,不僅能提升透明度,也能增強信任、預防矛盾。”
徐桂芹教授還建議,企業在裝修完成後採用輪崗或混合辦公模式,降低個體在污染環境中累計接觸的時間,並重點關注孕婦、過敏體質的員工,適當延長他們居家辦公的時間,“這不僅是對員工健康的保護,也能避免企業因群體性健康事件陷入聲譽危機或法律糾紛”。
記者/盧洋
編輯/闞純裕
剪輯/姚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