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為進一步強化旅館業治安防範工作,切實保障入住旅客合法權益和市場經營秩序,北京警方結合冬季治安形勢特點,統籌全局治安系統綜合利用“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手段,聯合多警種協作配合,強化旅館業安全管控,集中查處不落實治安管理制度、違法接待住宿等問題。
據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行業場所管理支隊副支隊長史彬介紹,全局治安系統堅持“住宿必須登記、黑開必須取締”工作底線,通過網上網下相結合的方式,全面加強“黑開”旅館查處取締力度,今年11月以來,治安系統共查處取締“黑開”旅館166家、行政拘留154人。同時,對“黑開”旅館利用網絡平臺上架違法經營的,均通報相關網絡平台下架處理。

11月24日,北京市公安局豐臺分局民警通過工作發現,在某網絡平臺上架的一家位於豐台區麗澤路附近的某酒店式公寓疑似存在違法經營問題,經民警實地核查,該處場所在未取得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的情況下,違法提供住宿服務,且具有較明顯的經營目的,屬於“黑開”旅館性質。豐臺警方依法對經營人蘇某予以行政拘留的行政處罰,並通報網絡平臺將該“黑開”旅館予以下架。
冒用他人身份證登記住宿
屬違法行為
近日,民警在工作中發現,西城區某假日連鎖酒店未落實實名登記制度,對同住人未進行實名登記。因該酒店今年4月曾因未落實住宿登記制度已被公安機關開具責令改正通知書,北京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對該酒店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據悉,今年以來,北京全市共有6家旅館因未依照規定執行住宿實名制被處罰並責令整改後,再次發生上述問題,被北京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予以處罰。
北京警方提示,住宿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須對住宿人員有效身份證件進行查驗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有關規定,住宿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後拒不改正的,將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住宿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證件辦理酒店住宿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屬違法行為,將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
(總台央視記者 趙學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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