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辦公廳發佈通知,決定2026年繼續實施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以下簡稱“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該計劃由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532所普通高等學校承擔。
該通知強調,要嚴格執行專項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是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總規模內單列下達、專項使用,不得調整為普通計劃或其他專項計劃。招生單位自主確定“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初試成績要求、該計劃接受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同等條件下服役時間長的考生優先錄取。
該通知指出,要嚴格審核報名資格。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
該通知明確,各招生單位要按照“自願報名、統一招考、自主劃線、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規範做好“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招生錄取工作,確保公平公正和招生質量。招生單位須嚴格執行招生(含調劑)政策及程序,嚴禁直接改變考生志願、調整計劃類型進行復試錄取、通過其他渠道接收調劑考生。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報名時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但資格審查或復核未通過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參加復試,僅可在調劑階段按規定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
該通知強調,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對本地區相關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招生工作的指導和監督,重點加強對專項計劃執行、考生資格審核、調劑組織、復試錄取、信息公開等關鍵環節的監督,確保專項計劃招生工作規範透明、公平公正。各招生單位要將“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相關政策要求納入本單位招生章程中提前公佈,做好政策宣傳解讀、諮詢答覆等服務保障工作。暢通考生申訴渠道,建立完善接訴即辦機制,對相關申訴及時回應處理。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樊未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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