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車、現金、奢侈品……是證據也是財産,涉案財物該如何管理?

來源:央視新聞 | 2025年05月22日 17:04:50
央視新聞 | 2025年05月22日 17: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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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1日,全國公安機關“陽光下的守護”法治公安主題宣傳活動正式啟動,法治公安就是要推動公安機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在陽光下辦案。那麼具體該怎麼辦?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司法機關會對涉案財物予以查封扣押或者凍結。這些物品,既是證據,也具有財産屬性。可在對涉案財物的管理中,卻曾存在着保管處置不當的問題。那麼要如何解決涉案財物管理難題?來看浙江海寧警方辦理的一起案件。

  海寧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副大隊長 詹海鋒:這個案件總的涉案金額是5700多萬元,包括了犯罪嫌疑人張某購買的車輛豪車,送給情婦的一些現金首飾、奢侈品,還有他自己購買的一些股票、房産。

  在海寧市公安局偵辦的一起職務侵佔案件中,當地一家紡織公司財務主管張某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司財産五千余萬元。事發前,張某穿名牌、開豪車,公司賬面上又出現了巨大的虧空,紡織公司發現問題後,找到張某談話,他也很快承認了自己的犯罪行為。

  某紡織公司辦公室主任:我們從張某日常的一些跡象,有人員發現他開豪車,但是他沒有直接開到公司裏來。

  豪車既是牽出張某犯罪的線索,也是案件的一個重要證據。

  海寧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副大隊長 詹海鋒:一共扣押了10輛汽車,其中有6輛保時捷,還有其他各類品牌的豪車。

  被扣押的這批車也直接影響着紡織公司能夠挽回多少財産損失。可是,怎麼妥善保管涉案財物,尤其是類似車輛這樣的大件物品?也是長期困擾辦案單位的一個問題。

  海寧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副大隊長 詹海鋒:以往的大型的財物停放區域,可能客觀的條件不是很好,還有一個情況就是像以往這樣的存放方式和交接方式,在我們公檢法三家單位辦案過程當中,中間會投入大量的溝通成本。

  程序流轉煩瑣、沒有專業的場地和保管條件,如何破解涉案財物管理處置的難題? 全國各地政法機關也在積極探索涉案財物管理處置工作現代化建設。

  2023年12月,海寧市成立執法辦案管理中心,集執法辦案、監督管理、服務保障等功能於一體。這個中心的一項重要職能就是對涉案財物的管理。

  海寧市公安局副局長 陸高峰:我們專門設置了一個公檢法的涉案財物共管區,也叫海寧市涉案財物管理中心。公檢法三家在刑事訴訟階段,按照各自的職責,承擔對涉案財物管理的監督管理,而且還依託了第三方進行管理,使得監管分離。

  回到這起職務侵佔案件,涉案物品會分類進行保管,車輛停放在專門的地下停車場,工作人員會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海寧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副大隊長 詹海鋒:像這個案件裏面的一些奢侈品的包包,還有一些黃金首飾,尤其是這批車輛,這批車輛會進行定期的清洗、定期的保養。

  而在涉案財物“先行處置”和“審前返還”的理念上,也逐步發生了轉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以及指導文件的規定,對易損毀滅失變質,或者易貶值的例如汽車、船艇等物品,徵得當事人同意且符合一定條件的,可以先行處置。可在司法實踐中,卻往往要等到案件審判結束後,再對涉案財物進行處置。

  海寧市公安局法制大隊副大隊長 以前要等到判決書生效、上訴期過了之後,我們才能對涉案財物進行處置。

  這不僅導致涉案物品進得多、出得慢,越積越多,也會造成類似汽車這樣的動産,貶值嚴重。

  海寧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副大隊長 詹海鋒:像這個案件它中間有車輛、房産、股票、黃金,眾多涉案財物的情況下處置的時間會拉得比較長。我們還是説這個車的問題,如果把車放到那個時候再進行拍賣,再進行處置,這裡面的時間可能要按年算,這樣的話,車輛前一年跟後一年它貶值的豪車不是幾萬塊的問題。

  多方協商後 8輛涉案汽車被提前處置

  對涉案財物長期採取強制措施,不僅貶損了物品的使用價值,更限制了交換流通,影響財物相關人的合法權益。如何在打擊犯罪的同時,做好追贓挽損工作?在張某的這起案件中,公安機關決定在偵查階段,先行對容易貶值的汽車進行拍賣。

  在案件偵查階段,經與檢察院、法院進行協商,並經犯罪嫌疑人張某同意,公安機關決定對權屬清晰的8輛汽車進行提前處置。

  海寧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副大隊長 詹海鋒:在公安辦案環節,聯絡了第三方的司法拍賣公司進行了對接,在被害單位、犯罪嫌疑人、辦案單位的多方努力下,最終成功拍賣。

  拍賣過程中,一輛保時捷在管理中心停放半年後,拍賣成交價達到127萬元,與購買時的140余萬元相比,貶值率不到10%。8輛汽車拍賣價款共計500余萬元。

  海寧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副大隊長 詹海鋒:相關的款項在買方付款之後,第一時間我們就發還給了被害單位,而不是像往常一樣,等到法院判決之後再交給被害單位,可以提前很多的時間。

  某紡織公司辦公室主任:這麼大的一個資金損失,對企業來講,在整個經營發展過程當中,也造成了非常大的創傷和影響。這部分資金回來以後,確實能夠快速幫助到企業應對現下的危機。

  提前返還的款項不僅給紡織公司帶來幫助,也在張某的量刑上起到了作用。2025年3月20日,海寧市人民法院對案件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張某有自首情節,自願認罪認罰,部分贓款被公安機關追回,可依法酌情從輕處罰。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80萬元,並判決張某退賠紡織公司4000余萬元的損失。張某未提起上訴,目前判決已生效。除公安機關先行處置的8輛汽車,其他涉案財物由法院進行處置。

  那麼,一件涉案財物如何完成在線上的流轉呢?

  陸彬是海寧市公安局海州派出所的副所長,他和同事辦理一起收藏品詐騙案件時,扣押了兩件瓷瓶,暫放在派出所的涉案財物室。

  海寧市公安局海洲派出所副所長 陸彬:我需要在24小時內在線發起託管,交由辦案中心進行保管。

  為了讓辦案民警少跑腿,他們只需要在線上提交申請,涉案財物管理中心會派人上門取件。瓷瓶被運送回管理中心後,會被貼上一個專有的條形碼,放置在專屬區域。

  海寧市公安局法制大隊大隊長 莫林凡:我們整個中心配備了三台智慧機器人,盤庫由機器人一鍵完成,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整個中心年均7萬餘件涉案物品進出庫,由6名工作人員完成。

  整個訴訟階段,兩件瓷瓶集中在中心保管,信息會在涉案財物管理平臺流轉到公檢法等單位,開庭時,也可以實現遠程示證,如果需要鑒定、拍賣、返還或銷毀,也可以在中心完成。

  目前,在浙江各地,像這樣的跨部門涉案財物管理中心共建成70個。杭州市涉案財物管理中心依託全省跨部門大數據辦案平臺,與公檢法辦案系統、物證保管倉儲系統、涉案款項執收系統、涉案財物處置系統、價格認定系統等無縫對接,實現網上管理、移送、處置和監督。

  杭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執法規範管理大隊教導員 周濟人:我們也充分發揮中心場地空間優勢,針對不同類型和風險等級的涉案財物,實現分類分庫保管,有效解決了辦案單位對特殊財物高檔財物保管難度大、成本高、效果差等問題,提升存儲精細化水平。

  2021年,浙江出臺《浙江省刑事訴訟涉案財物取證管理處置工作指引》,從制度層面完善查封、扣押、凍結等財産性強制措施的適用。對於涉案財物先行處置、審前返還等制度也做出了更加細化、可操作的規定。

  浙江省公安廳法制總隊總隊長 胡耿法律有授權我們省裏面公檢法機關又出臺了相應的工作指引,這幾年我們又打造了財物的數字化處置平臺,公檢法機關全省都是貫通的,依託社會化的機構,通過拍賣、變賣、銷毀等一系列手段,使財物能夠及時得到變現,財物的處置依法上繳國庫,返還當事人或者是其他的方式得以有效的快速處置,保證了涉案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推行涉企小過不罰政策 給企業容錯空間

  規範涉案財物管理,不僅是對執法權力的約束,更是對涉案當事人和企業財産權的守護。但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建設,遠不止於此。如何在執法中給企業容錯空間,讓輕微違法者“改過自新”?近年來,多地推行的涉企小過不罰政策,正是對這一問題的回應。

  浙江平湖,北接上海,南臨杭州灣,地理位置優越,是國內重要的羽絨服生産基地,形成了新材料、汽車及零部件、高端數控機床為主導的現代産業體系,年生産總值已突破千億。

  平湖市公安局鐘埭派出所所長 胡國鋒:因為我們這裡的企業多,包括外資企業也多,包括全國最大的羽絨服批發市場,也在我們轄區,所以説各式各樣的矛盾糾紛確實也多,所以我們要以更優化的、法治化的方式去解決一些矛盾糾紛。

  某外資企業集團在浙江平湖有多家子公司。平湖公安在日常檢查中,發現集團旗下的一家子公司網站沒有落實網絡安全監管責任。

  平湖市公安局鐘埭派出所副所長 張鳴這家企業新引入了一套全新的辦公系統,這個系統它本身存在一些網絡安全隱患,這個漏洞也比較大,不及時處置可能會進一步引發嚴重後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網絡運營者應當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所以,如果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公安機關也可以對涉事的這家企業給予處罰。

  平湖市公安局鐘埭派出所副所長 張鳴以往一般像這種輕微的過錯,我們可能是警告,一個警告處罰,然後再責令改正,警告加整改。

  記者:警告的處罰對於企業來説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平湖市公安局鐘埭派出所副所長 張鳴警告雖然看上去字面意義上比較輕,但是警告也是正式的一個行政處罰,接下來對企業的一個信用,包括這種招投標可能都會帶來一些負面影響。

  可這一次,公安機關卻對企業作出了免予處罰的決定,這源於一個法條的修訂,和執法理念的轉變。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修訂發佈“輕微不罰”、“首違不罰”條款,2022年,浙江開始在全省推廣行政執法領域輕微不罰工作機制。

  浙江省公安廳法制總隊總隊長 胡耿這幾年我們也持續推進了行政執法領域的輕微不罰的制度,出臺了相應的文件,對輕微不罰的事項和輕微不罰的強制措施的使用都制定了清單,使我們更大限度地保障法治化的營商環境。

  平湖公安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對公安行政領域80項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這家外資企業的情況就在免予處罰的清單當中。

  平湖市公安局鐘埭派出所副所長 張鳴我們在處置這個事情當中,到企業我們也是要找到企業相關的網絡安全方面的一些工作人員,我們一邊調查取證,一邊跟企業講清楚這個情況之後,企業落實整改,包括整體配合公安機關態度都非常好,馬上這個事情也改掉了,所以我們依據平湖市局發佈的網絡安全方面的輕微不罰清單對照,對企業不予處罰。

  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另外一家企業。平湖公安在檢查時發現,一家公司購買危險化學品,沒有及時在系統中向公安機關備案。

  平湖市公安局鐘埭派出所民警 張狄危化品就是危險物質,如果沒有及時報備,一方面可能會産生環境污染,另一方面可能會引發重大的安全生産事故。根據危化品管理條例規定,購置後或者銷售1日到5日之內向公安機關報備,那麼當時這個情況已經超過5日了。

  經調查,是由於這家公司危化品的負責人突發疾病,住院治療才沒有及時上報,出現了工作疏漏。

  平湖市公安局鐘埭派出所民警 張狄在我們指導的過程中也給他們進行了提醒,給他們提出了一個方案,讓他們企業設置AB崗。如果其中一個人有意外的原因導致沒有及時報備,剩下的人就可以補上,及時堵上了漏洞。

  公安機關主動約談了企業負責人,開展釋法説理,由於這家企業是初次違法且情節輕微,也對存在的管理漏洞進行了整改,在簽署不予處罰承諾告知書後,公安機關決定對這家企業不予處罰。

  某企業負責人 王立軍:我們在後面的改善措施裏面,增加了信息化的一些系統加持,以後不會再發生這樣的問題。

  首違不罰、輕微不罰制度,並非放鬆監管、鼓勵違法。如果不符合免罰條件,法律仍會予以懲處。

  記者:有沒有企業會認為説這個是不是釋放了一個信號,法律上或者司法機關對我們的處罰沒有原來那麼嚴格了?

  平湖市公安局鐘埭派出所所長 胡國鋒:寬嚴相濟,主要還是對一些初次違法,還有一些違法行為比較輕微的,當然這個也要我們調查以後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的,不是説我有這些清單了,我就肯定對你不罰,不是這樣子的,有些我們經調查可能這個情節確實不是很輕微的,可能主觀惡意還是很強的,我們當然還是要處罰的。

  分清違法行為的性質,讓懲罰與寬容更加得當,讓經營者在有尺度、有力度、有溫度的執法環境中,健康生長。

  平湖市公安局鐘埭派出所所長 胡國鋒:因為執法有理有據,我們執法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企業更好地怎麼樣去規範經營。

  紙質卷宗變電子卷宗 隨案移送變線上流轉

  通過柔性執法平衡法律剛性與社會需求,司法理念的轉變,不僅在制度重塑,也在技術革新。過去我們形容辦理案件複雜,時間跨度大,一個最直觀的感受可能就是厚厚的卷宗。如今,多地司法機關已實現電子數據與電子卷宗同步線上流轉,紙質卷宗材料不再隨案移送。而這項制度改革的一個重要基礎就是要在辦案源頭,實現數字化。

  在杭州市余杭公安執法辦案管理中心,犯罪嫌疑人正在一份電子版的訊問筆錄上完成簽名捺印,這一枚小小的電子指紋,也是奠定單軌制辦案的基礎。

  杭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執法規範管理大隊副大隊長 鄭不凡:什麼是單軌制辦案?其實就是公安、檢察院、法院在刑事訴訟過程中,針對不同階段的刑事訴訟卷宗,是通過網上進行一個推送協同,線下不再移交紙質卷宗。

  實現單軌制,首先需要在執法辦案的初始階段,通過技術手段實現案件信息採集、證據固定、程序流轉等環節的全過程數字化、無紙化,並打通與檢察院、法院、司法、發展改革委、銀行等部門的協同渠道。現如今從案件受理、證據收集到卷宗生成、流轉的各環節都已經實現“數據跑代替人工跑”,提高了執法質效,減輕了基層負擔。

  杭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執法規範管理大隊副大隊長 鄭不凡:我們開始推動數字卷宗應用之後,實現了一鍵組卷的場景,簡單的一個訴訟的文書卷,一個20余頁的卷宗可能一兩秒鐘就已經實現了。據不完全統計,一個近千頁的卷宗也是一兩分鐘,兩三分鐘就能夠順利的給它組建成功,這也大大節約了很多時間。

  過去,一個案件卷宗要在公檢法之間“多次跑、往返跑”,如今在單軌制辦案模式運行下,卻能像郵件一樣全程交互和追蹤。電子卷宗全程留痕的特性,也有效杜絕了“抽屜案”“口袋案”等情況的發生,讓案件得以在陽光下運行。

  浙江省公安廳法制總隊總隊長 胡耿現在我們全省域的單軌制辦案的比例已經達到了99%以上,現在都是數字化的卷宗直接從公安推送到檢察院,推送到法院,包括律師的閱卷都是看電子卷宗,這是一個很大的變革。

  從涉案財物管理到小過不罰、單軌制辦案,每一項都是系統性的變革,劍指曾經的頑疾。用科技解碼正義,讓治理的溫度更可感知,在每一個電子簽章的流轉中,都躍動着“以人民為中心”的時代脈搏。

  浙江省公安廳法制總隊總隊長 胡耿辦案要以人民的利益為中心,浙江公安機關也踐行了這樣一個理念,把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作為公安機關執法辦案的立足點和出發點,我們也以公平正義為核心的價值追求,全面地落實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的要求。最終要實現在辦理每一起案件和處理每一件事件中,都能夠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和正義。

  (總台央視記者 張李彬 趙旭飛 鄒其元)

編輯:錢景童 責任編輯: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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