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5月7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批復同意興業銀行籌建興銀金融資産投資有限公司(名稱暫定),根據批復,興業銀行應自批復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籌建工作,籌建期間不得從事金融業務活動。籌建工作完成後,應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提出開業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