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發
《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
多個方面涉及退役軍人
加分、免試、專項計劃
重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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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
第二十二條 符合下列條件後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申請享受初試加分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項目不累計。
02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
第二十四條 報考有關專項計劃的考生,須符合相應報考條件並在網上報名時填報。
(一)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考生報名時按要求填報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考生復試前向招生單位提供《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招生單位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核。審核或復核未通過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參加復試,僅可在調劑階段按規定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報名時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並填報了相關信息,經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後,調劑階段可按規定申請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若報名時未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的,不可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
什麼是“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
2016年起,教育部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根據實際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數量專項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收碩士研究生,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總規模內單列下達,不得挪用。
03
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第二十五條 對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退役人員,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試資格的考生,應在教育部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報名,逾期不得補報。招生單位應對申請免初試的考生組織復試,復試合格者即可予以擬錄取。
04
初試成績要求
第五十條 招生單位應確定並公佈報考本單位的考生初試成績要求(分學科門類或學科專業的總成績、單科成績要求,下同)等。
自主確定“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初試成績要求(一般不高於本單位相應學科專業普通計劃考生初試成績要求)、該計劃接受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同等條件下服役時間長的考生優先錄取。
05
調劑要求
第五十九條 招生單位在第一志願合格生源不足時,可組織開展調劑工作。招生單位接受所有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調劑申請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yztj)進行,嚴禁通過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調劑申請。第六十一條 第一志願報考下列專業(或專項計劃),應遵循相關調劑要求。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對於“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和普通計劃之間的調劑,招生單位須嚴格按照調劑程序和要求組織,不得直接改變考生志願、調整計劃類型進行復試錄取。
通知中多次出現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
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
兩者之間有何關係
如何選擇?
下方表格,讓你一眼讀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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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願各位戰友心願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