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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網購敢賠險成營銷噱頭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5日 15: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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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殺毒軟體行業接連傳出兩條消息,讓網民眼前一亮。先是金山網絡宣佈,該公司聯合中國人保共同推出網購敢賠險,網民在網購時如因遭遇釣魚網站、網購木馬而導致財産損失,可獲得最高8000元的現金賠付;緊接着,國內另一家安全廠商奇虎360也宣佈推出“網購先賠”服務,承諾360安全衛士用戶如因網購木馬及釣魚網站造成財産損失,360公司將為用戶提供最高3.6萬元的先行賠付。

  雖然國內兩大安全廠商爭相高調為網購保駕護航,但不少網民對此將信將疑,更有一些業內人士質疑兩家企業是在搞營銷噱頭,因為從一些數據分析來看,他們可能賠不起。

  國內幾家機構聯合發佈的報告顯示:截至2012年6月底,因網購而遇騙的網民已達6169萬人。保守估算,我國網民每年因釣魚網站造成的經濟損失不低於308億元。另一家權威機構發佈的相關報告則顯示,2011年上半年,有3880萬網民在網上遭遇消費欺詐。即便這兩家安全廠商對每個受騙網民設置賠付金額上限,最終算起來也不是個小數目。

  網購敢賠險能否做到 “敢賠”,目前尚難下定論。但是,網絡購物已成為許多網民的消費習慣是不爭的事實,在網絡安全形勢十分嚴峻的情況下,應該説,“你敢用,我敢賠”是殺毒軟體企業敢於檢驗其防禦技術實力、勇於擔當責任的表現,預示着整個殺毒軟體行業正在逐步走向成熟。

  其實,多年來,殺毒軟體一直游離在我國《産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約束力之外。有人將殺毒軟體比作“電腦醫生”,醫生很難不發生誤診、錯診等現象,殺毒軟體同樣也不可能完全避免誤殺、漏報。但是,國家有一套監督機制來審核醫生是否應該為誤診擔責,而對於殺毒軟體在什麼情況下應為自身的誤殺、漏報擔責,相關法規卻是一片空白。

  殺毒軟體行業競爭日益激烈,其營銷手段也多種多樣。起初,能夠殺掉多少種病毒木馬、經過某某權威機構的測試認證等宣傳屢見不鮮;近幾年,主動防禦、雲技術等又成為殺毒軟體的新賣點。但是,每每在用戶電腦遭到木馬病毒攻擊後,國內外的殺毒軟體廠商都鮮見為此而承擔責任,即便發生大面積的“誤殺”事件,消費者也很難得到經濟補償。網購敢賠險的推出,可以説是殺毒軟體企業首次公開明確了其應當擔負的責任,並用真金白銀予以兌現。

  消費者安裝殺毒軟體並非只為了網絡購物安全,電腦系統、個人信息、游戲裝備等同樣需要殺毒軟體的保護。從這個角度來看,網購敢賠險只能説是殺毒軟體為網民全面擔負起保護責任所邁出的一小步。網民期待有一天,殺毒軟體還能做到“電腦系統崩潰敢賠”、“個人信息被盜敢賠”、“游戲裝備被盜敢賠”等。嚴格地講,這是《産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的權利,同時也是法律法規對殺毒軟體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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