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廈門:養老服務合同期限不超過5年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03日 16: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新華網廈門12月3日電(記者項開來)日前通過的《廈門市養老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規定,養老服務合同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合同到期後可以續簽。

  《廈門市養老服務機構管理辦法》明確,設立養老服務機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符合養老服務機構的佈局專項規劃;有相應的章程和管理制度;有相對獨立的固定服務場所;開辦經費、床位數以及每張床位平均建設面積符合市民政部門公佈的標準。

  根據廈門市的辦法,養老服務機構要根據服務對象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護理的等級標準,實施分級護理服務。其中,護理人員與自理老年人比例不低於1:10,與半護理老年人比例不低於1:6,與全護理老年人比例不低於1:4。

  該辦法還規定,養老服務機構要配備適當數量的營養師。定期編制老年人營養食譜,合理配置適宜老年人食用的膳食;對老年人膳食經費建立專門賬戶,並定期向老年人及其送養人公開賬目。

  《廈門市養老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將於2012年起施行。

熱詞:

  • 合同期限
  • 老年人
  • 廈門市養老服務機構管理辦法
  • 合同到期
  • 膳食
  • 護理服務
  • 服務場所
  • 床位數
  • 生活自理能力
  • 送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