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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2月30日 09: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房産稅“靴子”依然高挂、遺産稅歷經數次討論仍無出臺消息。
在收入分配改革步入深水區的背景下,業內對上述領域的改革突破寄予厚望,因為這有助於改善存量財富分配不公,從而減少對收入分配差距的衝擊。
值得關注的是,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27日出席全國財政工作座談會並講話,其中便強調要充分發揮財稅杠桿調節國民收入分配的功能。
存量財富調節路徑猜想
作為再分配的重要手段,目前能夠納入直接稅體系的主要是處於流量層面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而作為直接稅的一個重要類別——處於存量層面、針對居民個人徵收的財産稅,仍是我國現行稅制體系中的一個準空白點。
事實上,開徵於1986年的房産稅雖然屬於財産稅範疇,但對個人所有的非營業用房産免稅的做法延續至今。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劉元春近日在中國人民大學“2010中國發展指數”發佈會上表示,應該開徵對財産保有環節的稅收,譬如房産稅和遺産稅。
“雖然這兩個稅種的開徵,都需要國家做大量的準備工作,開徵難度也比較大,但是對於存量財富的調節,這是必需的思路。”劉元春表示。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日前在“2010(第九屆)中國企業領袖年會”上也強調,為實現收入分配改革目標,應推出對不動産保有環節徵收財産稅的制度框架,進行房産稅試點。
在經歷初次分配與再分配領域孰為重的路徑之爭後,學術界亦關注能否對存量財富進行調整,以助推公平的收入分配格局形成。
“過去30年來不同人群財富積累的程度也不一致,過去由於較長時期收入分配不公所積累的財富差距擴大,已漸成為未來收入差距産生的核心,對於財富存量的調整迫在眉睫。”劉元春表示。
他指出,過去5年,居民資産經營性收入以及財産性投資收益均有較大幅度的增加;資産價格的變動也使得居民財富的變動更為明顯。這將擴大由於流量分配不公所顯現出來的收入分配不公問題。
據北京師範大學收入分配與貧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實介紹,目前最高的10%居民的收入是最低10%居民收入的23倍。而全國基尼系數可能將超過0.5。
存量與流量調整孰為重
中國社科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所長高培勇曾表示,面對由流量和存量兩個層面所構成的收入差距,現實稅收所能實施的調節至多觸及流量,而不能觸及存量。鋻於存量是基礎並在相當程度上決定着流量,可以進一步認定,現實稅收對收入差距的調節只能觸及皮毛,而不能牽動筋骨。
事實上,目前收入分配改革的思路很多都集中在調整“流量財富”上。“十二五”規劃建議提及的多項收入分配改革措施,包括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保障職工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等。
存量與流量財富的調整均有助於建立公平的收入分配格局,這已形成共識。但在推進時機以及目前着力點上尚有不同意見。
中國改革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王小魯認為,房産稅確實需要儘快實行。但從收入分配改革整體來看,當前主要精力還是應該在流量上,先集中力量解決好流量中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
根據王小魯的研究,每年有數萬億元灰色收入通過各種渠道流入個人腰包,成為加劇收入分配差距的因素之一。
“存量是既成事實,動起來難度比較大。而且流量和存量有時候也難以分清。比如要實行房産稅,現在的這套土地出讓金制度必須相應要動,這也涉及到流量問題。我認為還是要把新的漏洞堵上,然後再説以前漏出的部分。”王小魯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説。
目前,各界對徵收房産稅的預期越來越濃。此外,本報此前曾報道,個稅改革醞釀明年提速,時間窗口待統一安排。有建議稱,最終應從目前的九級調整為四級,同時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徵稅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