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行長 潘功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我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23年10月以來金融工作情況,請審議。
金融是國民經濟的血脈,是國家核心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全局。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關心金融工作,對金融事業發展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為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推進金融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金融強國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新一屆政府堅決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決策部署,李強總理對金融工作作出部署安排,要求大力推動金融改革發展穩定各項任務落實到位。丁薛祥、何立峰等領導同志提出明確要求。
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大力支持金融工作,通過立法修法、重點督辦建議、聽取審議報告、開展專題調研等方式,廣泛聽取意見建議,2022年以來第三次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金融工作情況的報告,有力推動我國金融改革發展。
金融系統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金融工作的系列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以及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認真執行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批准的《政府工作報告》和202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為服務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一、金融工作主要進展及成效
2023年10月以來,金融系統不斷加大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力度,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持續深化金融改革開放,積極穩妥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金融行業整體穩健,金融市場平穩運行,各項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貨幣政策執行情況。加大力度支持經濟穩定增長,數次實施貨幣政策調整,促進社會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保持社會融資規模、貨幣供應量同經濟增長和價格水平預期目標相匹配。總量方面,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包括下調存款準備金率、降低政策利率、引導貸款市場和債券市場融資利率下行、開展公開市場國債買賣操作等,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結構方面,設立5000億元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設立3000億元保障性住房再貸款。增加支農支小再貸款額度1000億元。傳導方面,支持優化金融業增加值季度核算方法,治理資金空轉,規範市場競爭秩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匯率方面,強化預期引導,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提升外匯儲備經營管理能力,9月末,外匯儲備規模超3.3萬億美元。9月末,社會融資規模存量、人民幣貸款餘額、廣義貨幣供應量(M2)餘額同比分別增長8.0%、8.1%、6.8%,均高於名義GDP增速。9月份,企業新發放貸款加權平均利率處於歷史低位。
特別是今年9月下旬以來,金融系統按照黨中央部署,較大力度降準,實施有力度的降息,優化調整房地産金融政策,其中降低存量房貸利率惠及5000萬戶家庭,每年減少家庭利息支出約1500億元。創設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互換便利和股票回購增持專項再貸款兩項工具,鼓勵長期資金入市,支持股票市場穩定發展。市場反應積極正面,社會預期明顯好轉。
(二)金融業運行和監管工作情況。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監管進一步強化,金融業運行總體穩健。一是金融機構經營和監管指標處於合理區間。2024年6月末,金融業機構總資産480萬億元。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15.53%、不良貸款率1.56%,保險公司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195.5%,證券公司平均風險覆蓋率266.6%、平均資本杠桿率19.5%,均顯著高於監管標準,損失抵禦能力總體較為充足。二是金融市場保持韌性和活力。引導上市公司積極回購增持,加強融資融券逆週期調節,查處操縱市場、欺詐發行行為。大力推動債券市場擴容,債券市場規模約170萬億元,居世界第二,對科技創新、綠色發展等領域支持加強。外匯、期貨、黃金等市場運行總體平穩。三是金融監管制度不斷完善。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出臺。上市公司股東減持、債券市場監管、外匯市場跨境交易真實性管理等制度加快完善。央地監管協同機制以及防範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服務平臺和金融産品查詢平臺建設穩步推進。四是金融監管執法進一步強化。2023年10月以來,中國人民銀行處罰被監管機構384家次;金融監管總局處罰銀行保險機構4544家次;中國證監會處罰責任主體1311人(家)次;國家外匯局查處外匯違法違規案件1178起。五是金融法治建設加快推進。積極推動金融法起草工作,金融穩定法、反洗錢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第二次審議。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保險法、信託法、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條例等制定修訂加快推進。
(三)金融支持實體經濟情況。一是保持融資總量合理充裕。2023年10月以來,人民幣貸款新增19.02萬億元,社會融資規模新增31.9萬億元;滬深北交易所共有118家企業發行上市,融資808億元;企業和政府債券新增融資12.4萬億元。二是提升對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金融服務質效。健全金融“五篇大文章”政策體系,中國人民銀行制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總體方案,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銀行業保險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指導意見。科技金融方面,出臺紮實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工作方案、加強科技型企業全生命週期金融服務等舉措,發佈資本市場服務科技企業16項措施。2023年10月以來,新上市企業中戰略新興行業企業佔比92%,科技創新公司債券發行5650億元,科創票據發行5258億元。綠色金融方面,出臺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美麗中國建設相關政策文件,延續實施碳減排支持工具。2023年10月以來累計發行綠色債券6254億元。普惠金融方面,落實落細金融支持民營經濟舉措。對普惠小微貸款認定標準放寬到單戶授信2000萬元。建立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統籌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建設,深入推進“信易貸”工作。完善普惠信貸盡職免責等制度。養老金融方面,有序推進特定養老儲蓄、養老理財、商業養老金等業務試點發展。延長普惠養老專項再貸款政策實施期限。加大公募基金養老産品供給。數字金融方面,加快推動金融機構數字化、智慧化轉型。穩妥推進數字人民幣研發和應用。
(四)金融改革和對外開放情況。一是金融管理體制改革穩步推進。中央金融管理部門職責劃轉、“三定”制定、編制調整、內設機構優化、省市分支機構掛牌、縣域機構人員轉隸等順利完成。二是金融機構改革進一步深化。11省(自治區)農村信用社改革方案獲批。出臺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三是多層次金融市場加快發展。出臺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配套推出50多項政策文件和制度規則。推進區域性股權市場“專精特新”專板建設。北京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平穩開市。完善債券市場承銷、做市、估值等制度。出臺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促進期貨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四是金融高水平對外開放有序擴大。優化“債券通”、“互換通”直接入市運行機制,境外投資者持有我國債券超過4萬億元人民幣。依法批准外資在華設立金融機構、經營金融業務。外籍來華人員支付便利化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截至2024年9月末,全國重點商戶外卡受理覆蓋率達99%;9月,超250萬入境人員使用“外卡內綁”、“外包內用”業務,交易筆數、金額分別較2月增長145%、165%。人民幣國際化穩步推進,2024年1—8月貨物貿易人民幣收付佔跨境收付總額26.5%。推出“三聯通、三便利”金融舉措,發佈5項資本市場對港合作措施,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做好中美、中歐金融工作組工作。支持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華設立上海區域中心。
(五)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隱患情況。一是金融支持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債務風險化解取得積極成效。搭建金融支持融資平臺債務風險化解政策框架並持續優化,建立專項工作機制和常態化統計監測、數據查詢系統,明確融資平臺退出政策安排,壓降融資平臺債務規模和平臺數量,防“爆雷”成效顯現。二是支持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下調並統一全國層面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取消全國層面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下調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推進城市房地産融資協調機制落地見效。新增5000億元抵押補充貸款額度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城中村改造、“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健全住房租賃金融政策體系。三是穩妥化解重點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將中小金融機構化險納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一攬子方案,高風險中小銀行處置取得積極進展。四是防範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出臺防範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工作意見。開展打擊非法集資專項行動。清理“偽金交所”活動。五是有效應對外部風險衝擊。堅決維護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繁榮安全。健全自主可控跨境支付體系,維護我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體系安全穩定。六是完善金融風險防範、預警和處置機制。健全金融穩定制度,存款保險機制可為99%以上的存款人提供全額保障。
(六)堅持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在中央金融委和中央金融工委統籌指導下,金融系統堅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金融工作的重要論述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認真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充分發揮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主動加強金融部門之間、金融部門與非金融部門之間的工作合力,強化金融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健全中央和地方金融工作協調機制。全力配合二十屆中央巡視,堅決落實巡視反饋問題整改,貫通推進十九屆中央巡視等發現問題整改。推進黨紀學習教育常態化長效化。緊盯重點領域、重點對象和新型隱性腐敗,持續加大懲戒力度。堅決治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二、下一步工作考慮
(一)加大貨幣政策逆週期調節力度,為經濟穩定增長和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貨幣金融環境。堅持支持性的貨幣政策立場,加大貨幣政策調控的強度,提高貨幣政策調控的精準性,有效落實存量政策,加力推動增量政策落地見效。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降低企業和居民融資成本。繼續實施好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強化對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增強宏觀政策一致性,貨幣、金融政策與財政、産業、就業等政策形成合力。堅決防範匯率超調風險,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二)全面加強金融監管,切實提高監管有效性。嚴格實施金融機構市場準入和非現場監管。抓好發行上市、再融資審核全鏈條監管,壓實仲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加強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協作,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金融活動,依法實施機構和人員“雙罰”。強化金融消費者和投資者權益保護。做好金融法起草工作,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推進金融穩定法、反洗錢法後續審議工作。推動加快制定修訂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投資基金法、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三)持續提升金融服務質效,加大金融支持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力度。以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為著力點,激勵引導金融機構優化信貸結構。加強對新質生産力的金融支持,完善創業投資“募資、投資、管理、退出”機制。壯大耐心資本,引導金融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滿足科技型企業不同生命週期階段的融資需求。大力發展科技創新債券和綠色債券。落實好授信盡職免責等制度。持續推進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
(四)不斷深化金融改革開放,加快構建中國特色現代金融體系。完善貨幣政策的執行機制、目標體系、基礎貨幣投放機制,健全市場化利率形成和傳導機制。支持大型商業銀行補充資本。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促進股票市場投資和融資功能相協調,拓寬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資本市場渠道。發展多層次債券市場,加強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和統籌監管。穩慎紮實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持續做好重點群體支付服務。健全自主可控的跨境支付體系。推進香港、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
(五)積極穩妥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全力維護金融體系整體穩定。強化金融監管作為防範金融風險“第一道防線”的作用,健全具有硬約束的金融風險早期糾正機制。繼續穩妥化解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金融債務風險,推動融資平臺數量壓降和市場化轉型。加大“白名單”項目貸款投放力度,支持盤活存量閒置土地。完善應對股票市場異常波動等政策工具,維護金融市場平穩健康運行。築牢有效防控系統性風險的金融穩定保障體系,落實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問責制度。
下一步,我們將更加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宗旨,全面加強金融監管,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加快建設金融強國,以金融高質量發展服務中國式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