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閱讀要擺脫“速成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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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全民閱讀媒體聯盟  |  2026-02-26 10:34:45
全民閱讀媒體聯盟 | 2026-02-26 10: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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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日,《全民閱讀促進條例》正式施行。《條例》出臺並不只是全民閱讀工作的一次制度升級,更意味着全民閱讀從倡議性文化行動走向法治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新階段。《條例》施行後,真正的考驗不在活動規模大小或宣傳聲量高低,而在《條例》能否穿透基層治理與公共文化供給的“最後一公里”,讓全民閱讀促進工作走向制度化、常態化、規範化。

  現實中,一些閱讀推廣、閱讀服務仍停留在“項目邏輯”而非“服務邏輯”上:重短期活動、輕長期運營,重形象展示、輕讀者黏性,甚至出現“閱讀空間建得快、使用率跟不上”的現象。其根源並非投入不足,而是供給側與真實閱讀需求之間存在錯位。《條例》的施行,實質上提出了一個更高要求——全民閱讀工作必須從文化動員轉向公共服務能力建設。

  閱讀資源是否觸手可及?閱讀空間是否融入生活動線?內容供給是否匹配不同群體閱讀層級?這些因素直接決定全民閱讀能否從“被倡導”轉變為“自發生長”。近年來,各地探索城市書房、社區閱讀空間、數字閱讀平臺等多元模式,本質上就是在重塑閱讀基礎設施,其核心並非增加數量,而是提升可達性與使用效率。

  從更深層次看,《條例》施行後,全民閱讀已不僅僅屬於文化問題,而是成為社會治理與公共服務體系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條例》明確政府主導、多方協同的推進機制,這意味着閱讀推廣、閱讀服務、閱讀保障等都需要跨部門資源整合,教育體系、公共文化機構、數字平臺乃至市場主體都應成為共建者。只有形成持續、穩定、良性的協同結構,全民閱讀才能避免周期性“熱一陣”。

  全民閱讀從來不是速成工程,而是一項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工程,不在“做了多少”,而在“留下了什麼”。它需要持續投入、穩定機制與耐心培育,更需要從“文化活動思維”走向“公共服務思維”,從“速成思維”走向“常態化思維”。《條例》提供了制度框架,而真正決定其生命力的,是基層閱讀生態能否形成內生動力,其中,各級政府部門承擔着非常重要的責任和使命。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編輯:王燕 責任編輯:林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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