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作為我國首部針對全民閱讀的行政法規,《全民閱讀促進條例》於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標誌着全民閱讀從政策引導邁向法治保障的新階段。法治保障將會為全民閱讀塑造怎樣的閱讀圖景?對於讀者來説,《條例》承載着哪些時代深意?本報特別邀請作家、出版人、學者、閱讀推廣人對《條例》進行深度解讀,以饗讀者。

李岩 中國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總經理
作為一名在出版行業耕耘數十載的老兵,我既見證了從“書荒”到“書海”的時代變遷、從暢銷書的時代到主題出版和智慧出版大行其道的轉換交集,也親歷了從倡導全民閱讀到立法保障的深刻變革。案頭這份剛剛公佈的《全民閱讀促進條例》,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墨香猶新,其分量卻重若千鈞。它不單是一部行政法規的誕生,更是一個文明古國在現代治理中對精神燈火的長久守望。
《條例》的公佈,説明促進全民閱讀從政策倡導上升為國家意志,有助於大大提升全民閱讀的推廣效能,從制度層面確保優質資源通過一系列廣泛深入的閱讀活動實現精神觸達,凸顯了閱讀供給在公共文化服務中的重要作用。這清晰地宣示,全民閱讀早已從超越個人興趣層面的文化選擇,成為關乎國家文明進步與民族復興偉業的重要戰略依託。
《條例》第十二條明確指出,“縣級以上新聞出版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加強全民閱讀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全民閱讀推廣活動,培育全民閱讀活動品牌。”幾十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各級主管部門為解決“書荒”問題不遺餘力,舉辦了幾十屆全國性書業盛會,近一二十年來北京圖書訂貨會、北京國際圖書博覽會、上海書展、南國書香節、深圳讀書月、天府書展等紛紛形成品牌,主管部門大力推行農家書屋、職工書屋、銀齡讀書計劃、中小學課外閱讀等覆蓋城鄉與社會各個層面,應該説成效明顯。但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的閱讀資源差距是長期存在的現實問題,各級黨委政府有責任參與引導、列支經費,並保障一個全民覆蓋、普惠高效的閱讀促進體系的實施。同時很有必要提高全民閱讀的品級與質量,以涵養作為一名中國人應具備的文化素養與閱讀史。
《條例》第十七條提出,“國家鼓勵促進全民閱讀的新技術、新載體、新設施等開發與應用,支持利用信息技術開展全民閱讀推廣活動,擴大全民閱讀推廣活動影響力。”隨着數字時代的到來,屏幕終端成為新的重要載體形式,AI虛構的作品是由人類的知識與文字“喂養”而成,是一個智慧化的工具性新作品。那些閱讀體驗豐富的博物館、藝術館以及現在蓬勃興起的各類書院,所體驗與呈現的人類智慧與藝術精品的歸結點都是為大眾服務,而走向基層與每一個個體,它不必奢華,但必須給人以力量,讓人一生都記得,而為未來所攝取。大模型將人類的知識碎片化、細分化、普及化,而被人類以新的形態來繼承,以新的星鏈般的生態而存在。當語言翻譯不成為障礙,時空區隔可以任意連接,人們可以暢意交流,那些群體性的閱讀感受可能會為更加個性化的定制生産與流通所替代。我們的目標是更好地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現當代文化精品向世界傳播,為人類文明夯石築基,呈現中華文明的燦爛輝煌。
回望歷史,中華民族的文脈正是在一代代瑯瑯書聲中薪火相傳。《條例》的公佈並施行,正是我們這一代人以法治方式對悠久閱讀傳統的一次鄭重致敬,也是一種面向未來的創新性傳承與轉化。它點燃的,是遍佈神州的書香燈火;照亮的,是一個民族更加從容、自信與文明的未來。我們期待着新年翻開的,不僅是一部充滿期待的《條例》,更是一幅幅由14億人共同書寫的精神文明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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