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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運倒計時30天在即 穗地鐵車站碼頭全面安檢

發佈時間:2010年10月10日 13:52 | 進入體育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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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日報10月10日報道 按照此前市公安局公佈的草案,明天是亞運倒計時一個月的日子,廣州將開始實施“安全檢查特別措施”。警方要求,寄往涉亞酒店物品,需查驗寄件人身份證;而乘客拒絕接受安檢的,汽車可以拒載。

  乘客拒不接受安檢 可拒載

  廣州市公安局此前曾公佈草案,從明天起實施“安全檢查特別措施”。按照要求,民用機場、鐵路車站、長途汽車站、客貨運碼頭、軌道交通車站等公共交通站點的經營、管理單位應當設置安全檢查設備,配備安檢人員,對進入的人員、物品和車輛進行安檢。拒絕接受檢查的,交通站點運營單位應當阻止其進入,交通工具運營單位應當拒絕其乘坐交通工具。

  寄信不讓檢查 不予收寄

  警方要求,郵政企業和其他提供快遞服務的企業應當如實登記寄遞物品和寄件人信息;對寄往涉亞場館和涉亞酒店的物品,還應當查驗寄件人有效身份證件。寄件人拒絕接受驗視檢查的,寄遞企業不予收寄。

  警方稱,禁止非法攜帶、寄遞的物品主要有槍支、軍用或者警用械具類,含主要零部件、倣真槍;爆炸物品類,包括煙火製品、仿製品;管制刀具為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等;陶瓷刀;易燃易爆物品包括酒精、油漆;毒害品包括汞(水銀)、劇毒農藥;腐蝕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拒絕接受安檢 可罰500元

  警方對未按規定實施安檢的,責令改正,並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未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或者履行報告義務的,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逃避或者拒絕接受安檢的人員,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處以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

  廣州碼頭今起全面安檢

  廣州碼頭今天開始啟動全面安檢,天字碼頭、黃沙碼頭、西堤碼頭等碼頭實施更嚴格安檢措施,在碼頭乘船的遊客將要通過X光機、安檢門、便攜式探測器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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