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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7月05日 17: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患有精神殘疾的張先生喜歡穿女裝,未料他的照片出現在百度貼吧內。記者昨天獲悉,(北京)延慶法院認定百度貼吧侵犯了張先生的名譽權和肖像權,判決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6000元。
家住延慶的張先生現年67歲,患有精神殘疾。他平時喜歡女性裝扮。去年12月,他發現百度貼吧內有自己穿女裝的照片,同時附有“村裏有個姑娘叫小芳,辮子細又長”等話語。張先生因此將百度貼吧的經營者——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賠5萬元。
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認為這些照片是其他人傳上去的,百度不存在侵權行為。
延慶法院審理後認為,殘疾人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以殘疾人的某項缺陷取笑、侮辱殘疾人並以此謀取不當利益。百度貼吧的行為已經侵犯張先生的肖像權和名譽權,因此判決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在“百度貼吧”首頁顯著位置以刊載聲明的形式向張先生賠禮道歉,持續登載15天,並賠償他精神損害撫慰金6000元。(劉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