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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産權 大風險

 

CCTV.com  2008年01月06日 12:43  來源:CCTV.com  

    上周,國家六部委召開了全國縣市、鄉鎮、村級幹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電視電話會議,在會上,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公佈了這樣一個數字,截止到2006年,全國的耕地面積為18億2700萬畝,人均只有1.39畝,其中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廣東六省市人均擁有的耕地比聯合國糧農組織確定的0.8畝的警戒線還要低。

    而就在耕地面積不斷減少的同時,2007年,房地産市場上有個熱門,小産權,這兩者之間究竟有著什麼樣的關係?先來聽一下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的説法。

在國家六部委召開全國縣市、鄉鎮、村級幹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電視電話會議上,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公佈了這樣一個數字,截止到2006年,全國的耕地面積為18億2700萬畝,人均只有1.39畝,其中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廣東六省市人均擁有的耕地比聯合國糧農組織確定的0.8畝的警戒線還要低。

在國家六部委召開全國縣市、鄉鎮、村級幹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電視電話會議上,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公佈了這樣一個數字,截止到2006年,全國的耕地面積為18億2700萬畝,人均只有1.39畝,其中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廣東六省市人均擁有的耕地比聯合國糧農組織確定的0.8畝的警戒線還要低。

    徐紹史:大量的違規違法用地沒有受到應有的處理

    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這十幾億人口基本做到糧食自給,耕地絕對不能少於18億畝,所以違規違法用地確實危害了糧食安全。”

    18億畝耕地的底限不能突破,但是徐紹史部長表示目前耕地保護的現狀卻不容樂觀,2007年9月中旬到年底,國土資源部專門部署了全國土地執法的百日行動,結果發現,違法違規侵佔土地的數量驚人。

    徐紹史:“清理出來的違法違規的案件宗數是32000件,涉及到的土地是數百萬畝。”

    會議中,記者了解到,幾百萬畝被侵佔的土地中,大量農業用地被用來開發成了小産權房。

    徐紹史:“利用農用地或集體建設用地搞非農建設,搞住宅,搞標準廠房,搞配套設施出租,甚至出售,這種情況非常突出。”

    徐紹史部長透露:18億畝耕地保障了中國85%的食品需求,但是截止到2006年,耕地面積距離18億畝的警戒線卻只差2700萬畝,也就是説,在2006年的基礎上,耕地面積如果再損失1.5%,18億畝耕地的底限就將失守。

    徐紹史:“國務院明確要求我們一定要堅守18億畝耕地這條紅線,那麼到去年(2006年)為止,就(多出)2700萬畝,今年的變更調查數據正在匯總,我還不清楚到今年(2007年)10月份,到底還剩多少地。”

    徐紹史部長表示,一旦18億畝耕地的底限被突破,國內糧食不能自給自足,那麼只能被動接受國際較高的糧價,如此一來,不僅國內的物價水平還將上漲,同時,中國也將在糧食問題上面臨著受制於人的風險。

    徐紹史:“我們不能吃了祖宗的飯斷了子孫的路,把地都給佔了,都給用了。”

    大量佔用農村耕地、宅基地建起來的小産權房憑著低廉的價格,雖然吸引不少城鎮居民前來購買,但它也對中國的糧食安全造成威脅,面對大量的小産權房,徐紹史部長也坦言,一些地方政府應該有足夠的重視。

    徐紹史:“大量的違規違法用地沒有受到應有的處理,也就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姑息遷就,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誰都敢幹,法不責眾,影響了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造成了法律的虛置。”

    小産權火爆,就因為它比城裏的商品房便宜很多,但在便宜的背後,小産權麻煩也不少,它蓋在耕地或者宅基地上、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沒有合法手續,換句話説,它不受法律保護。

    前不久,國務院叫停了小産權房,明令禁止城鎮居民購買小産權住房,這個規定剛剛宣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就對一起小産權官司做出了終審判決。

    “判處如下,一、維持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2007通民初字第1031號民事判決第一項、第二項,二、馬海濤與李玉蘭于2002年7月1日所簽之《買賣房協議書》無效。”

    5年前,北京宋莊一個名叫馬海濤的農民,自願把自家宅基地的使用權和8間房以4.5萬元的價格賣給一個名叫李玉蘭的畫家。

    李玉蘭:“他們當時很迫切地要把這個房子賣掉。”

    讓李玉蘭沒有想到的是,5年後,當宋莊發展成了知名的藝術家聚居區之後,當地的房價也是一個勁的往上漲,於是農民馬海濤開始反悔,向法院起訴要求要回房屋,結果法院判令雙方的買賣協議無效,馬海濤向畫家支付93808元房屋補償,畫家90天以內騰退房屋。

    李玉蘭:“最困難,也是最讓我們擔心的就是,我快生小孩的那段時間,因為我是屬於起訴期,我剛好要去醫院生小孩的時候,他這裡要把我的案子給判了,那我回來的時候去哪兒。”

    李玉蘭認為這套房子以前是屬於農民的私有財産,農民有權出售自己的房屋,因此合同應該是有效的,於是李玉蘭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沒想到這一次又敗了,那麼,法院為什麼認為農民把自己的私有財産賣給李玉蘭違法?

    “本院認為,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的權利,與享有者特定的身份相聯絡,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權取得或變相取得。”

    法院認為,農民的私房蓋在屬於集體所有的宅基地上,對宅基地,農民只擁有使用權,所以,他們只能把自己的私房賣給本集體的農民,而不能把私房賣給這個集體以外的任何人,哪怕對方是另外一個集體的農民也不行,判決下達之後,居住在宋莊的藝術家們議論紛紛,因為有200多個藝術家在宋莊買了農民的小産權房,如果按照這個判決,他們所簽的合同都屬非法。

    “農民的宅基地的使用權是依照法定程序轉讓給農民的,他的宅基地的使用權像城裏的商品房,它也是使用權,也不是所有權,你依照法定的程序轉讓給他(農民),他(農民)的房子要賣,你不讓他轉讓使用權,那你就是不讓他賣房子,那麼維護農民私有財産的所有權和處分權那就成了空話了。”

    “農民他不能拿他的不動産去做一些金融的手段,去做抵押,去做買賣,那他的所有權怎麼體現,他的所有權不是完全的所有權。”

    採訪中,雖然敗訴的畫家和法院的看法並不相同,但他們都表示將尊重法院的判決,同時他們也告訴記者,由於有200多個畫家在當地買了農民出讓的小産權房屋,因此,他們也正在考慮失去房子之後該怎麼辦。

    “昌平那些村書記已經來了,我們那邊給你們準備好了,蓋的很大的工作室,就是象徵性的收點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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