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今天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今年1至9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過監測,共發現嚴重違法藥品廣告33130例,目前已全部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
另據透露,自2007年5月1日新修訂的《藥品廣告審查辦法》實施以來,全國共有16個省對嚴重違法藥品廣告所涉及的180個藥品採取了暫停在廣告發佈地銷售的行政強制措施。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新聞發言人顏江瑛介紹,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各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測到的藥品違法廣告分析,目前藥品違法廣告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許多藥品廣告未經批准擅自進行發佈;二是處方藥違法在大眾媒介進行宣傳;三是有些藥品廣告發佈者擅自篡改審批內容進行違法宣傳;四是通過專家、公眾人物、患者來證明藥品療效,進行違法宣傳。
顏江瑛表示,今年治理違法藥品廣告的目標之一就是要禁止並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療效證明的違法藥品廣告。
(摘自:法制日報)
責編:陳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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