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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com消息(東方時空):
主持人:
歡迎走進今天的《時空調查》。昨天我們調查的主題是酒後駕車,今天我們的調查內容應該還跟酒有關,應該説是醉漢打車。
那麼首先就昨天的節目我念兩條留言,一位朋友看了我們昨天的節目大發感慨,他説,昨天看了你們酒後駕車的節目嚇了一大跳,説才喝一瓶啤酒,60公里的速度,因為反應遲鈍,一腳剎車就要多跑三米多,大家記住這跟酒量大小沒有關係,這是科學測試,説真夠嚇人的,看來以後開車是一點酒都不能沾。這位朋友受了教育了。
我們再看下一條留言,這位朋友感慨説酒後不開車了,腿回家,太累,坐公交,太慢,打個車吧,有人嫌我不夠待見,不喝吧,哥們兒不爽,煩啊。看來這哥們兒也有警醒,那就是説喝酒開車肯定是不好,但是他實際提出的問題就是喝了酒以後不開車怎麼回家,我想可能大部分朋友都是打車,但是我們看到杭州市交官局新的一個規定,那就是關於《客運出租車的暫行管理規定》進行一個徵求意見稿,對於乘客打車也有了一些前提設置,其中有一個就是跟喝酒有關。我們看看這是《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的一個修改草案,其中明確規定醉酒者乘車應由成年同行人陪乘,乘客如果不遵守條款,司機可以拒絕或者中斷營運服務。聽明白了嗎?核心的意思就是如果你喝醉了,你要打車的話必須有成年清醒人陪同,如果沒有人話,那麼出租司機可以拒載或者中途請你下車。那麼為什麼杭州出租管理部門會出了這樣的條例呢?我們首先聽聽他們的想法。
杭州市運管局工作人員:
我們在修訂增補《客運出租車管理條例》的時候,面向很多出租車司機師傅,徵集了他們的意見,其中反映比較多的就是乘客喝醉了酒以後在車裏嘔吐,把車體搞得很臟。還有到了地方有些不付錢,喝醉了酒都不講道理呀,如果這些事情我們處理不好的話,矛盾可能激化,這樣糾紛也會很多,事後他説一聲對不起,那師傅也沒有辦法。
主持人:
喝醉了酒確實招人煩,那麼我想就剛才這位管理人員的解釋,應該説的哥的體會是最深的,而且他們也許每天都有可能和這樣的人打交道,我們來聽聽他們的感受。
出租車司機:
有一次拉三個人,喝酒了,上車以後又嚷又叫的,還砸你的護網玻璃,如果沒護網那就砸我腦袋上了,最後沒辦法我只能報警,報110,然後警察來了以後才讓他把賬給結了。
出租車司機:
那天我就拉一個,説師傅您這帶我轉北京城哪,我説您這只能這麼走,怎麼叫轉啊,後來又嫌我開車慢,人家黃燈過去了我沒過去,他説你怎麼不過去,我説人家闖紅燈了,我説走不了,後來又讓我走非機動車道,我説這走了,這違章,那人家怎麼能走啊,凈遇見這事,喝多了的。
出租車司機:
有一天晚上我在運營途中,有一個喝酒喝多了的,在(下車)兩三分鐘之內都沒有給我結賬,我讓他結帳,他就“叭叭”拍我這個,嘴還不幹不凈的,把這個給我砸壞了。
記者:
師傅我剛才看見是不是您剛才拉兩個喝醉酒?
出租車司機:
那確實是,倆人確實沒少喝,現在我這車上還有酒味呢,要不您上車聞一下。
記者:
一般碰到喝醉酒的您願意拉嗎?
出租車司機:
説實話是不願意拉,有時候吐在你車上,弄得這味好幾天都去不到,連活都沒法幹了。
主持人:
其實我們也真應該體諒這些出租車師傅,拉一天活不容易,拉一個醉酒的人上車,輕者是嘔吐、不給錢,重者還會抬手打人。但是,其實我們也可以為這些喝酒的乘客想一想,本來已經喝酒了,無力自己回家,好不容易打一個車,還被人拒載了。那麼,關於這條條例到底作為普通公眾,大家的贊成度如何呢?我們做了一個調查,一共有兩千多人參與了我們的調查,是新浪網進行支持的,我們來看看。
對此規定您的看法是什麼?我們看贊同佔到了71%,我想可能這裡有很多是開出租的朋友;不贊同的佔到了24%,這是一個少數,不到三成;説不清的佔到了是5%,其實在這裡我們也知道,醉酒和喝酒有著比較大的區別,但是真正在實際過程當中可能司機也很難確認。我知道在沒有規定出來之前,很多司機他挑,他注意一看這個人酒氣熏天,然後行為已經有些異常了,可能直接就拒載了,那麼現在等於已經有相關規定來支持他這樣的行為,如果你判斷這是醉酒的話就直接拒載他,但是我想既然這樣一個條例還有很多人不贊同,肯定還有他們的一些想法,我們來看看為什麼這些人不贊同,我們首先聽聽街頭的採訪。
市民:
我個人認為如果是出於人性化的角度來考慮的話,我覺得出租車司機還是應該拉,因為如果是晚上的話,他喝醉酒了,出租這司機再不拉他的話,再出點什麼事也不好説。
市民:
因為我老公也喝酒,他們同學聚會的時候也喝多,如果出租司機拒載以後,他怎麼能從外面能回到家裏呢,我們希望我們的家人不管任何情況都能平安的到達家裏。
市民:
我作為一名男性,有時候喝醉酒也處於一種弱勢,我希望出租車司機儘量別拒載我們,幫幫我們,把我們拉回家,我們多多感謝了。
市民:
對於我的看法,比如這些喝醉酒的人,像我們判斷也不好判斷,咱也不像公安那樣有什麼儀器,咱也不知道,就不好判斷。
主持人:
沒錯,我們聽到了大家有各種同情的説法,其實歸結起來主要是三條,我們來看看:
如果你不贊同,最大的原因是什麼?我們來看高居榜首的是不夠以人為本,醉酒者雪上加霜更加可憐,確實醉酒者他可能自我行為能力已經偏弱了,這時候如果再沒有出租車拉他的話,他有可能更加可憐。而且對於喝酒的人來講,説我雖然喝醉了但我沒有犯法,我為什麼不能跟別人享受同樣的公共服務的權力呢,確實值得深思,選這項的佔到了47%。
我們第二個看到,難以區分醉酒和喝酒的區別,喝酒了不一定是醉酒,很多人喝一點酒還比較清醒,那麼這個判決權在誰手裏呢?從這個條例來看,可能完全交給了出租司機,這樣確實有可能增加拒載糾紛,那麼司機可能説我覺得你喝酒了,或者説我覺得你醉酒了,加以拒載,這樣可能引發更多的糾紛,這個擔心排在了第二位,佔到了44%。
第三個是擔心説其它交通工具也會拒絕搭載,確實,現在出租車進行拒載了,那麼有可能還有公共汽車也拒載,甚至再有公共場合不讓這些醉酒的人進入,我想他們更可憐了。我想一個網友的留言非常反應這種情緒,説喝高了是招人煩,但是今天不讓打車,明天不讓坐公交,後天賓館再不讓進,我們這裡又大冷天,估計這朋友是東北人,還得醉臥街頭凍死啊!醉漢也是弱勢群體啊。當然了,這個朋友的擔心嚴重了,但確實也提個醒,其實喝酒對自己對別人都不好,首先還是讓我們注意點,少喝點吧。
責編:趙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