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經濟信息聯播):此次《物權法》草案審議稿中,將車位歸屬這一條款改為“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或者是約定不明確的,屬於業主共有”,記者今天下午也採訪了北京的一些物業公司發現,目前在北京房地産市場上,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佔了大多數。
記者今天下午首先電話聯絡了北京一個比較大的物業公司,對於車位、車庫有約定,這個物業公司的總經理是這樣給記者解釋的。
北京某物業公司總經理説:“ 關於地下車庫,在銷售合同中明確約定産權屬於房屋發展商,一般是出售或者是出租,收益屬於開發商,而地上公共面積的車位屬於業主共同所有,那麼,這部分收益一個是用於物業管理補貼,一個是業主的維修基金。”
在下午的採訪中,大多數的開發商沒有明確車位車庫的歸屬權。
業主説:“ 在合同中沒有明確這車位的歸屬,收益我們也不清楚歸誰。”
也就是説,在許多沒有約定的或約定不明確的房地産項目中,他們只是在物業管理條例中規定,小區車位出租,地下車位每月租金300元,地上車位每月租金150元左右,至於收益歸業主還是歸開發商,都沒有明確規定,許多開發商解釋説,由於項目沒有完全竣工,所以還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所以歸屬權也無法無法與業主約定。
責編:曹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