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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大以來歷次全會
中共十六屆一中全會(2002年11月15日)
全會選舉了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根據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提名,通過了中央書記處成員;決定了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批准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産生的書記、副書記和常務委員會委員人選。
中共十六屆二中全會(2003年2月24日至26日)
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央政治局提出的擬向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推薦的國家機構領導人員人選建議名單,和擬向全國政協十屆一次會議推薦的全國政協領導人員人選建議名單,決定將這兩個建議名單分別向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和全國政協十屆一次會議主席團推薦。全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深化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意見》,建議國務院根據這個意見形成《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交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
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2003年10月11日至14日)
全會聽取和討論了胡錦濤受中央政治局委託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並決定提交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
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2004年9月16日至19日)
全會聽取和討論了胡錦濤受中央政治局委託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