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增強,為我國6000萬殘疾人撐起一把充滿殷殷關愛之情的“愛心傘”。如今,隨著殘疾人事業法制建設不斷取得新進展,廣大殘疾人生活環境逐步得到改善,充分參與社會生活、與健全人共享社會物質文化成果的局面初步形成。
“九五”期間,為適應殘疾人的迫切需求,我國加快了針對殘疾人的法制建設步伐。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八部門共同制定的《關於進一步做好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全國各地都制定了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實施辦法,有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了將無障礙設施納入工程建設審批驗收程序的規定;85%的縣(市、區)和近60%的鄉鎮(街道)制定了扶助殘疾人的規定。“九五”期間新制定或修訂的律師法、高等教育法、社會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法律法規都規定了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的內容。
此外,法律工作者的真誠奉獻和努力工作,也為改善殘疾人狀況、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起到了重要作用。據不完全統計,全國有近3000家律師事務所為殘疾人提供“優先、優質、優惠”的法律服務,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82個地市、1538個縣(市、區)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這些法律援助中心將殘疾人列為重點援助對象,為殘疾人提供法律諮詢、代擬法律文書、代理訴訟和非訴訟業務,幫助殘疾人追索贍養費、撫養費、勞動報酬、工傷賠償等,在依法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績。(翟偉 鄒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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