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實行醫保綜合減負與個人年收入挂鉤
央視國際 2004年09月02日 11:07
新聞晨報消息:申城已建立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但部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自負醫療費方面存在一些困難,為解決這部分參保人員的困難,本市將於近期推出《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綜合減負實施辦法》,實施與參保人員年收入挂鉤的醫療保險綜合減負。
市政府發言人焦揚昨日表示,綜合減負的核心是將參保人員的自負醫療費水平與其收入挂鉤,對自負醫療費超過個人年收入一定比例的部分,實施醫保綜合減負,減負比例均為90%。
五種情形予以醫保綜合減負
■在職職工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以下的,年自負醫療費累計超過其年收入30%以上的部分;
■在職職工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以上、平均工資1.5倍以下的,年自負醫療費累計超過其年收入40%以上的部分;
■在職職工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1.5倍以上、3倍以下的,年自負醫療費累計超過其年收入50%以上的部分;
■退休人員年基本養老金在本市上年度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以下的,年自負醫療費累計超過其年基本養老金30%以上的部分;
■退休人員年基本養老金大於本市上年度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年自負醫療費累計超過其年基本養老金40%以上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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