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心臟和血管先天性疾病醫療費用納入醫保基金
央視國際 2004年08月17日 08:40
北京市最近將心臟和血管先天性疾病醫療費用被納入醫保基金。
從2001年《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頒布以來,許多北京定點醫療機構在執行這一規定和審核結算過程中經常遇到一些問題。對此,北京市醫保中心副主任趙玉軍16日針對幾個集中的問題向記者作了説明。
首先是針對一些參保人員關心的先天性疾病報銷問題。趙玉軍説,以往所有先天性疾病醫保基金均不報銷,而目前北京已作出明確規定,參保人員患心臟及血管先天性疾病在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的,其符合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可納入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而針對"定點醫療機構對參保人員收費高於物價、衛生部門的標準怎麼辦"的疑問,趙玉軍告訴記者,北京所有定點醫療機構都必須執行全市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服務項目支付標準,若收費高於此標準,該項目的全部費用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趙玉軍還對"住院前留觀"的概念作了進一步説明,根據《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參保人員急診搶救留觀並收入住院治療的,其住院前留觀7日內的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趙玉軍説,"住院前留觀"指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連續留觀並收治入院。其中,留觀間斷時間(含中途轉診)不超過24小時的,視同連續留觀。另外,趙玉軍還對"介入診斷和治療"的項目範圍,以及"人工血管"費用醫療保險基金如何支付等進行了界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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