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拉薩將出臺3部地方性法規
據《西藏商報》報道,09年,拉薩市人大常委會共審議地方性法規4件,同時審查備案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7件。近日,記者從拉薩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了解到,2010年,拉薩市將出臺3部地方性法規,分別為目前拉薩市人大已經進行了一審的《拉薩市拉魯濕地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拉薩市水資源管理條例》和《拉薩市市容市貌管理條例》。同時還將完成《拉薩市城鄉建設用地管理條例》的前期調研工作。
拉薩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白瑪朗真告訴記者,今年,拉薩市人大常委會穩步推進立法工作,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審議通過了《拉薩市地名管理條例》,並報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目前,該條例已經通過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准,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還將《拉薩市城市規劃條例》修訂名為《拉薩市城鄉規劃條例》,現已通過二審,報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准。
為嚴把行政許可和法律責任關,拉薩市人大常委會對《拉薩市古樹名木保護辦法》、《拉薩市市區門前三包責任制規定》、《拉薩市愛國衛生條例實施辦法》、《拉薩市物業管理辦法》、《拉薩市人力三輪車管理規定》等7件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備案審查。
責編:張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