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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農保險:花小錢辦大事

 

CCTV.com  2009年07月31日 16:2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西藏日報  
[內容速覽]    為增強農牧民抵禦自然災害、災後開展自救、恢復生産的能力,確保自治區農牧業生産健康穩步發展, 2007年,那曲地區雙湖特別區和日喀則地區拉孜縣開始進行涉農保險工作試點。截至目前,隨著試點工作的成功開展和順利實施,全區政策性涉農保險已擴展到7地(市)30個縣。

 

  資料圖片:7月4日,人保西藏分公司工作人員在西藏崗巴縣為受冰凍災害的農牧民進行現場賠付。

  開展涉農保險工作,是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注民生,促進農牧業穩定發展、農牧民持續增收,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所採取的一項重要舉措。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齊心協力、相互配合,積極做好涉農保險在全區的推廣工作,把這件事關農牧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好事辦好。

  近年來,我區積極探索建立、完善財政出資為主的涉農保險體系,變災後救濟為事前投保,提高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兩年多來,自治區財政廳、各地(市)、縣與當地人保財險公司合作,先後推出農房統保、種植業保險和養殖業保險,同時大力開展能繁母豬保險等農業生産保險,使並不寬裕的財政發揮了較大的惠農保障功能。

  西藏自治區財政廳農業處副處長鄧小明説,涉農保險是農村經濟運行的“穩定器”,引入商業保險,有利於充分發揮保險專業化、市場化的風險管理優勢,分散農業生産、農村建設和農民生活中的風險,增強農業、農村和農民抵禦自然災害、提高災後自救、恢復生産的能力;有利於穩定農業生産、保障農民利益,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穩定。然而,目前西藏農牧區群眾生活水平較低,保險意識和風險防範意識不強,採取一家一戶推廣模式,成本高、效率低,很難讓廣大農村群眾受益,保險公司也很難操作。為此,自治區政府與人保財險西藏分公司合作,大力推廣“政府繳費、人保承辦、群眾受益”的模式,初步建立健全了低投入、全覆蓋的涉農保險體系。

  “政府出大頭,農牧民出小頭,幸福生活有奔頭” 。兩年來,我區開展涉農保險實踐證明,政府投入少量資金辦理涉農保險,改災後救濟為事前投保,遠勝於災後再由政府投入大量的資金用於搶險抗災,大大提高了救災備用資金的使用效益。

  首先,涉農保險為政府搶險救災提供了穩定、持久的資金來源。我區涉農保險保費中,自治區財政出資50%,各地(市)出資40%,農牧民只出資10%。鄧小明説,將財政增收資金的一部分投入涉農保險,支出不多,卻能使最需要的人高度受益,可以説是花小錢辦大事,好鋼用在刀刃上。貧困地區為民辦實事更應走這條路。自2007年在拉孜縣、雙湖區推廣涉農保險試點工作後,如今試點縣已增加到30個,分佈在我區7地(市)。2008年,我區涉農保險試點補貼資金達到3000多萬元。

  其次,涉農保險惠澤千家萬戶,為受災或患病的農牧民雪中送炭,提高了災民的自救能力,樹立了黨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今年5月下旬,山南地區洛扎縣發生雨雪災害,農牧民群眾財産受到損失。人保財險西藏分公司人員來到洛扎縣為群眾進行理賠。在洛扎縣理賠現場,拿到賠付款的百姓説:“天災無情人有情,涉農保險顯真情。”人保財險西藏公司在現場兌現賠付款給百姓,用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增強了百姓的參保意識,宣傳了我區的惠農政策,使老百姓真正認識到參保的好處。

  第三,人保財險公司通過涉農保險拓寬了服務領域,擴大了社會影響,增強了群眾參保意識,提升了企業品牌和市場競爭力。人保財險西藏分公司負責人説,開辦涉農業務堅持“不虧不賺、略有盈餘、回報社會”的原則,只要社會效益好,略虧一點也可承受。這既是國有企業的社會責任,也是“以險養險”的經營策略,還可為拓展農村保險市場奠定基礎。

  據自治區財政廳有關負責人説,我區涉農保險主要險種,保費大頭都是自治區財政和各地(市)、縣出,根據國家對養殖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辦法,2008年,我區增加了能繁母豬保險,此項險種由中央承擔保費的50%,剩下的50%由自治區財政廳、各地(市)、縣、農牧民群眾按5:3:2的比例繳費。2008年,我區能繁母豬保險項目中央撥款382萬元,共有12.7萬頭能繁母豬辦理了保險。

 

責編:張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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