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旅行社審批暫停一年之後,今年自治區旅遊局開始放閘。90多家區內挂靠旅行社紛紛遞交申請,成立真正屬於自己的旅行社。
昨日,記者了解到,經過嚴格審核,自治區旅遊局已從90多家申請者中篩選出25家,批准其成立區內旅行社,“這標誌著區內挂靠旅行社將逐步走出灰色地帶。”自治區旅遊局相關負責人説。
旅行社市場不規範
近幾年來,我區旅遊呈現快速發展勢頭,特別是青藏鐵路通車後,進藏遊客迅猛增加,2007年更是出現“井噴式”增長。為使我區旅遊市場規範有序運行,特別是為提高旅行社服務質量,加強旅遊部門對旅行社的監督管理, 我區在旅行社準入條件上把關較嚴,嚴格控制旅行社的規模。
“這樣一來,就出現了另外一個問題,一些有意從事旅行社業務的投資者,由於沒有辦法通過正常渠道審批,只有挂靠現有旅行社。”自治區旅遊局副局長孫永平告訴記者,2007年自治區旅遊局只審批了11家旅行社,2008年全年沒有審批一家,截止到今年4月份,全區登記註冊的旅行社有50多家,而挂靠旅行社數量遠遠超過了這一數字,由於旅遊質監部門對挂靠旅行社業務監控難度較大,措施也跟不上,使得旅行社市場混亂,出現了很多問題。
挂靠經營或將成歷史
據介紹,此次批准新成立的25家旅行社,原來都是挂靠旅行社,由於近幾年在旅行社業務經營上已經積累了管理經驗,也建立了一些固定的業務客戶和資金基礎,經自治區旅遊局嚴格審核符合《旅行社條例》關於旅行社成立的準入條件。此舉釋放出一個信號,今後,自治區旅遊局將根據我區旅遊市場需求,對那些符合條件的挂靠旅行社申請成立旅行社的將放閘。
加大對旅行社監管
“有了真正屬於自己的旅行社,無論是對外促銷,還是辦理相關函件,我們從此可以光明正大地行事了。”5月18日,在自治區旅遊局辦公大樓內,瓊達先生手拿著自治區旅遊局關於批准成立西藏雪域攀迪旅遊有限公司的批復文件,對記者説,“批准我們成立旅行社,這給了我們一個公平競爭的平臺。”
此前,一些旅行社以低於成本的報價吸引旅遊者參團,然後通過壓縮遊覽時間,改變行程,誘騙、強迫旅遊者購物和新增有償服務來賺取非法利益。對此,孫永平表示,批准符合條件的挂靠旅行社成立屬於他們自己的真正旅行社,可以使他們由暗處浮出水面,便於旅遊質監部門監督管理。今後,將嚴格按照《旅行社條例》,加大對區內旅行社的監督管理及處罰。
根據《旅行社條例》,嚴格禁止旅行社低於成本報價,旅行社必須與旅遊者訂立書面合同,並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旅行社統一安排的遊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旅遊者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旅遊者應當交納的旅遊費用及交納方式、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的名稱,以及需要旅遊者另行付費的遊覽項目及價格等事項。對於未經旅遊者同意在旅遊合同約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償服務的旅行社,將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非因不可抗力改變合同約定行程,欺騙、脅迫旅遊者購物或者參加需要另行付費遊覽項目的旅行社,將被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相關導遊、領隊人員也將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導遊證或者領隊證。
責編:張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