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藏禍心違背佛教眾生平等教義——揭露十四世達賴宗教上的虛偽性系列評論之八
止惡揚善,慈悲平等,慧觀緣起,無常無我,這是藏傳佛教的義理,貫穿著依律、誠信、平衡、均利、忘己、利他、和諧的基本要素,體現的最基本的原則是眾生平等。民主改革以來,在黨的領導下,西藏全面貫徹落實民族區域自治和民族宗教政策,各族群眾享有平等權利,各宗教之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和睦相處。而口唸佛經、身披袈裟的十四世達賴,卻處處破壞佛教眾生平等原則,既不“利他”,又不“包容”,充分暴露其妄圖恢復反動統治、分裂祖國的禍心。
藏傳佛教修持六度波羅密,主張眾生平等,不應有“分別心”,這是佛教的根本教義。《如來藏經》和《大涅槃經》中説,“一切眾生,平等無二”。而作為被推翻的“三大領主”總代表的達賴,卻從來不講什麼“眾生平等”。在其統治下的舊西藏,《十六法典》和《十三法典》將人分為三等九級,明確規定人們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平等。“法典”規定:“人分上中下三等,每一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級。此上中下三等,係就其血統貴賤、職位高低而定”。上等人是為數極少的大貴族、大活佛和高級官員;中等人是一般僧俗官員、下級軍官以及三大領主的代理人;下等人是佔西藏總人口95%的農奴和奴隸。“法典”殺人賠償命價律中規定:“人有等級之分,因此命價也有高低。”上等上級的人如王子、大活佛,其命價為與其屍體等重的黃金;而下等下級的人如婦女、屠夫、獵戶、匠人等,其命價僅為草繩一根。美國紐約州立大學藏學家譚 戈倫夫在《現代西藏的誕生》中指出:“人類平等是佛教教義中的一個要素,但是,不幸的是,這(舊西藏)未能阻止西藏人建立自己的等級制度。”達賴統治下的舊西藏根本沒有什麼“眾生平等”,他所説的“最美妙的”、“社會制度的寬鬆可以與當時亞洲大部分地區相媲美”的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其實是最不平等、最黑暗、最殘酷的。
藏傳佛教強調的是慈心濟物的“利他”,鼓勵引導人們多行利他善事,以無我利他之心行弘法布道言行。“以慈悲為懷,以利他為本,以棄惡為宗,對上護持國度,對下利民度眾”,這是佛教的根本教義。為眾生的幸福著想、為眾生服務是成佛的根本目的;善惡的主要標準就是將自己的利益放在後,眾生的利益放在前。因此,作為一個佛教徒,無論是從一個公民角度還是從一個教徒的角度講,都應當時時處處以維護眾生利益為榮、以破壞眾生利益為恥。然而,十四世達賴卻背離佛教教義,從事分裂祖國、破壞西藏發展穩定的各種罪惡活動,嚴重破壞了西藏各族人民的利益。從上世紀五十年代末的武裝叛亂到八十年代末的一系列暴力事件,從去年拉薩“3 14”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到今年初煽動群眾不過藏曆新年、“罷耕”等,每一件、每一樁,都嚴重影響了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破壞了社會穩定,干擾了各族群眾的正常生産生活。達賴的所作所為,有哪一點是在慈心濟物、“利樂眾生”?另外,達賴還霸佔著高額國外援助資金,從不給其他教派,不用於發展宗教和社會事業,卻用來從事分裂祖國的破壞活動,到處竄訪,到處遊説,所作所為,又有哪一點是在“護國利民”?
藏傳佛教是包容性很廣的一種宗教,格魯、寧瑪、薩迦、噶舉等各教派以及苯教共融共存。倡導“包容”的精神,就是要徹底消除自私狹隘的自我中心主義,關愛他人苦樂。而十四世達賴卻沒有一點包容心,他藉口“傑欽多吉修丹”護法神是“親漢的惡魔”、“對西藏事業不利,對自己長壽不利”,嚴禁供奉,出動大批人員到藏人社區和寺廟搜查搗毀該護法神神像,砸房燒屋、毆打信徒,製造多起流血事件,並企圖將事端引向境內,在境內製造矛盾、製造混亂。
達賴每每在國外竄訪,都會遭到“傑欽多吉修丹”護法神信徒“如影隨行”的強烈抗議,他們打出“你的微笑很迷人,但你的行為卻害人”的標語,揭露達賴的殘酷迫害。“一切教乘並行不悖”,對信教群眾來説,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也有選擇信哪尊“神”的自由。達賴自稱“作為一位宗教人士,促進宗教之間的和睦相處”是他的“發願”,但是,為了維護自己在“流亡政府”中政教合一的統治地位,他拋棄了包容心,公然違背眾生平等的基本教義,壓制宗教信仰自由,大肆迫害異己,完全暴露出其在“西藏獨立”圖謀屢遭失敗後,為了推卸和轉移其失敗的責任,緩和分裂集團內部矛盾,尋找“替罪羊”代其受過,以達到繼續做至高無上的“教皇”的目的。
事實證明,達賴背離眾生平等原則,包藏禍心,就是要在西藏挑起民族矛盾、破壞民族團結,就是要在信教群眾中挑起事端、破壞社會穩定,就是要恢復腐朽、沒落、黑暗、殘酷的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搞亂西藏,分裂祖國,實現他做“世俗皇帝”和宗教“教皇”的黃粱美夢。
責編:李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