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現設6地1市,即:拉薩市、日喀則地區、山南地區、林芝地區、昌都地區、那曲地區、阿裏地區;71個縣,1個縣級市,1個縣級區;140個鎮,543個鄉。
其中,拉薩市轄7個縣和1 個縣級城關區;昌都地區轄11個縣,行署設在昌都鎮;林芝地區轄7個縣,行署設在八一鎮;山南地區轄12個縣,行署設在澤當 鎮;日喀則地區轄17個縣和1個縣級市,行署設在日喀則市;那曲地區轄10個縣,行署設在 那曲鎮;阿裏地區轄7個縣,行署設在獅泉河鎮。
具體如下:
拉薩市(管轄7個 縣、1個縣級城關區)拉薩市城關區、林周縣、達孜縣、堆龍德慶縣、尼木縣、當雄縣、曲水縣、墨竹工卡縣。
昌都地區(管轄11個縣)昌都縣、左貢縣、芒康縣、洛隆縣 、邊壩縣、江達縣、貢覺縣、類烏齊縣、丁青縣、察雅縣、八宿縣。
林芝地區(管轄7個縣) 林芝縣 、米林縣、朗縣、工布江達縣、波密縣、察隅縣、墨脫縣。
山南地區(管轄1 2個縣〗 乃東縣、扎囊縣、貢嘎縣、桑日縣、瓊結縣、洛扎縣、加查縣、隆子縣、曲松縣、措美縣、 錯那縣、浪卡子縣。
日喀則地區(管轄17個縣、1個縣級市)日喀則市、南木林縣、江孜縣、定日縣 、薩迦縣、拉孜縣、昂仁縣、謝通門縣、白朗縣、仁布縣、康馬縣、定結縣、仲巴縣、 亞東縣、吉 隆縣、聶拉木縣、薩嘎縣、崗巴縣。
那曲地區(管轄10個縣)那曲縣 、申扎縣、班戈縣、聶榮縣、安多縣、嘉黎縣、巴青縣、比如縣、索縣、尼瑪縣。
阿裏地區( 管轄7個縣)普蘭縣、札達縣、噶爾縣、日土縣、革吉縣、改則縣、措勤縣。
責編:薛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