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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姆斯特朗遭到了全部贊助商的拋棄。首先是耐克宣佈終止阿姆斯特朗的代言合約,就在同一天,崔克自行車、Giro頭盔公司、24小時健身、安海斯布希飲料公司緊跟著與阿姆斯特朗解約。無線電器材公司表示和阿姆斯特朗之間已經"沒有任何義務",接下來,能量食品公司Honey Stinger、自行車零件公司SRAM和奧克利眼鏡等紛紛終止合同。品牌中國産業聯盟秘書長王永認為,對贊助商來説這是很明智的選擇。
王永:我覺得自行車聯盟的決定不排除有其他複雜因素在裏面,但是我認為贊助商決定是非常正確的。作為一個知名的品牌,決定放棄阿姆斯特朗,我覺得是出於對自身品牌的保護,這是任何一個大的品牌非常明智和非常職業的一種選擇吧。
與此同時,曾經在2004年向阿姆斯特朗支付了750萬美元獎金的SCA公司也聲明説,阿姆斯特朗已經不是任何一屆官方認定的環法賽冠軍,再保留SCA所頒發的獎金不合適,考慮追回獎金。當時已經有對車王服用禁藥的指控,SCA曾因此拒絕支付獎金,但遭到阿姆斯特朗起訴,最終支付500萬美元獎金、250萬美元為利息和律師費。
資深體育人士顏強表示,不管國際自行車聯盟的處罰,還是贊助商的決定其實都是一系列正常的結果。
顏強:他或許在增高榮譽和社會知名度的過程中確實採用了一系列的欺詐手段,而且他還有過很多影響公眾視線甚至是威脅和操控媒體的行為。現在在這麼多證據和事實面前他確實是違背了基本的體育道德,最終國際自行車聯合會做出這麼一個決定,簽約贊助商終止合作,有可能要起訴他,我覺得這都是為了自身利益的保護。從商業品牌合作來看的話,再用這麼一個人作為自己的形象代表的話,會引起未來更多的消費者對這些品牌所代表的品牌價值産生根本性的懷疑,這都不能説現在對於他的這個行為真正的是落井下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