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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亞足聯代理主席張吉龍有關亞足聯主席選舉的情況被報道後,幾天來,從印尼返回吉隆坡的張吉龍繼續忙於處理亞足聯的各種內部事務。15日晚,記者撥通他的電話,並且與他就法律委員會今日出臺的初步競選方案進行了詳細的溝通。像此前我們的分析一樣,競選主席職位本身並不複雜,但是由於此前哈曼所擔任的國際足聯執委任期也已經結束,因此,新的亞足聯主席的任期,以及是否與國際足聯執委的名額捆綁,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也是這次出臺的競選細則所要解決的最主要的問題。
在這一版最新出爐的競選方案中,亞足聯法律委員會按照章程,研究討論了亞足聯競選的有關細則,主要涉及如下方面:
1.確認將於2013年4月25日召開亞足聯代表大會,相關會議通知將在1月25日下發。
2.大會將選舉以下席位:
a。亞足聯主席(2013-2015 ),任期兩年。(即哈曼剩餘任期)
b。國際足聯執委(2013-2017),任期四年。
c。亞足聯女性副主席(2013-2015),任期兩年
d。亞足聯女性執委(2013-2015),任期兩年
3.根據章程,以上席位的提名日期,最遲不得晚于代表大會前60天,即2月24日。
4.上述決定須報亞足聯執委會通過,之後為最終決定。
從上述提案中,我們可以看出。法律委員會的意見,還是以最大程度的減少因競選帶來的不確定因素為主旨作出。從亞足聯主席職位只選舉任期為兩年的這一點上,就可以看出端倪。而國際足聯執委的席位,因為本身握有在世界盃申辦問題上投票的重大權利,在此次選舉中將成為一個爭奪的焦點。從方案的最後一點可以看出,這只是一個初步提案,還需要在亞足聯執委會上進行討論並且最終認可才成為現實。
在交流中,張吉龍對此提案的出臺表示:“首先要感謝法律委員會成員的辛苦努力,使得我們在競選的細則問題上,依據章程,有了比較明確的一些方案。當然,以上細則都需要執委會通過才能生效。我一直以來以亞洲足球大團結為工作的重要目標,因為大家深知,只有亞洲足球大家庭團結一心,避免紛爭,才能實現各自的發展,從而最終實現亞洲足球的騰飛。我們不應因為那些不確定因素不斷影響我們整個亞洲足球的穩定和發展。”
據亞足聯秘書處介紹,這次執委會將在1月30日召開。考慮到2月24日將成為提名的最後期限,整個3月,潛在的競選者將為相關的職位做最後的衝刺。中國足球在這次亞洲足球權利機構的洗牌中將何去何從,我們靜觀其變。如何能夠支持張吉龍走上亞洲足球最高領導機構的關鍵位置,在外交層面發揮其更大的能量,應是我們考慮的首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