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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10月25日下午,杭州綠城俱樂部官方宣佈,隊中球員巴力因多次出現違規違紀行為,正式公告做出重罰:自即日起,予以除名+罰款參萬伍仟元人民幣。以下為公告原文。
中超隊全體:
2012賽季,中超隊20號運動員巴力在隨隊訓練、比賽期間,屢次出現違規違紀行為,並且在教練組的反復溝通教育下,依然我行我素,屢教不改。其違規違紀行為如下:
1、6月30日,客場對大連阿爾濱的中超預備隊比賽前,未按規定吃早餐;
2、7月9日,客場對青島中能的中超預備隊比賽前,未按規定吃早餐;
3、7月15日,主場對江蘇舜天的中超預備隊比賽前,未按規定吃早餐且無故未參加賽前準備會;
4、7月24日,客場對北京國安的中超比賽後,未按照規定時間返回球隊參加訓練;
5、多次在中超比賽前夜,不遵守球隊規定,未入住球隊指定酒店,擅自外出過夜。
以上行為嚴重違反隊規隊紀及《工作合同》相關條款,經中超隊教練組與俱樂部認真研究決定,自2012年7月25日起,予以巴力三停(停訓、停賽、停薪)處罰。但考慮到對年輕隊員的保護,當時未對外公佈。
之後,巴力本人對錯誤有深刻認識,希望俱樂部給予機會。9月1日,經俱樂部和教練組商議,給其留隊察看的機會,並允許他隨隊參加香河的集訓。
但在9月23日,客場對遼寧宏運的中超比賽前,巴力自稱身體不適,教練組在球隊人員不整的情況下,從保護球員的角度考慮,同意其在基地休息,儘快恢復,但巴力在未與教練組請假的情況下,擅自回烏魯木齊,並多次撒謊試圖掩蓋。
為嚴肅紀律,強化管理,根據隊規隊紀及《工作合同》相關條款規定,給予巴力如下處罰:
1、自即日起,予以除名。
2、罰款參萬伍仟元人民幣。
希望隊伍全體人員以此為戒,抓好自我管理,為綠城足球的發展奉獻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