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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歷史:
男子項目首次出現在1900年巴黎奧運會,女子項目首次出現在1904年聖路易斯奧運會。男子、女子項目在1920年安特衛普奧運會後暫停,于1972年慕尼黑奧運會恢復。
2012倫敦奧運會射箭賽場為:勞德板球場
2、場地:
射箭運動員到靶底部的距離為70米,有效得分區的直徑為1.22米,10環區的直徑為12.2厘米。靶心距離地面1.3米。靶面與豎直平面的交角為15度。
3、弓箭:
弓的長度在1.57米到1.82米之間;重量在2到3.6千克之間。
箭的長度由運動員的臂長決定。箭桿包括箭頂、凹入部分、箭羽,可含有箭冠。箭的直徑不應超過9.3毫米。
4、2012倫敦奧運比賽規則
2012倫敦奧運會射箭比賽設四個項目:男子個人、男子團體、女子個人、女子團體
排名賽:全部64名選手參加此輪,來決定淘汰賽的對陣;每名運動員的成績計入團體賽中的團隊成績,12支團隊成績最高的隊伍進入團體淘汰賽。
淘汰賽:
1/32決賽-->1/16決賽(僅個人項目)
1/16決賽-->1/8決賽(僅個人項目)
1/8決賽-->1/4決賽
1/4決賽-->半決賽
半決賽-->金牌賽
排名賽:
每人射12輪,每輪6支箭,弓72支箭
個人項目淘汰賽:每人每輪3支箭,共5輪。每輪勝者得2分、負者得0分,若打平兩人各得1分。先到6分者勝出比賽。
團體淘汰賽:
每隊3名選手。共4輪比賽,每輪每隊射6支箭(每名選手射2支箭)。總得分最高的隊伍勝出比賽。若總得分相同,需進行附加輪。
獎牌設置:
男子、女子項目各2金2銀2銅,共12枚獎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