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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韋德拋出“奧運報酬論”後,美國著名財經雜誌《福布斯》的高級編輯庫爾特 巴登豪森以《德懷恩 韋德錯了:NBA球星實際上從奧運會得到報酬了》為題,從經濟的角度對韋德的言論進行了駁斥。
巴登豪森在文章中寫道:韋德沒有意識到,因為參加奧運會,他實際上得到了很多報酬。當然,他可能不會直接從國際奧委會得到現金,但NBA球員會因為參加倫敦奧運會,而從佳得樂、耐克以及其他贊助商那裏得到報酬。
以韋德本身為例,他每年可以從贊助商那裏得到超過1000萬美元的收入,他的贊助商包括:耐克(運動品牌)、佳得樂(飲料)、恒寶(鐘錶)、Mission(刀具)和非凡農莊(食品)。其中,他與耐克的合同價值每年700萬美元,其中,有多少是因為耐克知道韋德會參加奧運會?奧運會給了韋德一個全球曝光的機會,讓他的這些贊助合同變得更有價值。
因為參加奧運會,他們的球鞋合同價值可以翻兩番,像耐克和阿迪達斯這樣的運動品牌贊助商,他們希望詹姆斯、科比、羅斯這樣的巨星在世界舞臺上打比賽,以達到促進終端銷售的目的。而銷售增長所獲得的特許使用金,將最終裝進這些球星的口袋。
耐克差不多有60%的收入來自於北美之外的地區,每個夏天,他們都會讓球星到亞洲、歐洲等地,出席店舖開張或者訓練營。這是耐克品牌擴張的一步,而奧運會則是另一步。
奧運會還能夠讓球員找到新的合同。以科比為例,北京奧運會期間,他是最受歡迎的非中國籍運動員,他很快在2009年與新浪合作,建立了個人官方網站,之後,他又與戴姆勒公司合作,在中國推銷Smart小汽車。
當韋德出現在倫敦奧運會時,他不會得到支票,但他最終會因為出席奧運會而賺到很多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