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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3月6日,中國籃協公佈了對新疆以及山西兩個主場的處罰,烏魯木齊賽區被罰款1萬元,而太原賽區則被警告。以下是籃協的處罰全文——
2012年3月4日,在2011-2012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以下簡稱聯賽)季後賽半決賽新疆沃爾沃與廣東東莞銀行第一場的比賽中,觀眾席上出現大面積較長時間辱罵裁判員的情況;個別球迷多次向場內投擲打火機和雜物,但數量較少而且現場工作人員處理及時,沒有造成比賽中斷,這是烏魯木齊賽區連續第二次發生類似情況,對聯賽形象造成負面影響。
為嚴肅聯賽紀律,根據《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紀律處罰規定》第七十六條和第七十七條之規定,給予烏魯木齊賽區競賽承辦單位和新疆廣匯俱樂部嚴重警告、通報批評,並核減新疆廣匯俱樂部聯賽經費1萬元的處罰,責令整改。
此外,在另一場半決賽山西汾酒集團主場與北京金隅的比賽中,有一個球迷使用激光筆照射客隊球員干擾其罰籃,裁判員發現後立即通知記錄臺進行廣播,安保人員隨即對其進行制止。根據《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紀律處罰規定》第七十四條之規定,給予山西太原區承辦單位警告。
目前,聯賽已進行到季後賽半決賽階段,又適逢”兩會”期間,要求各相關賽區和俱樂部務必高度重視賽區安保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質量。現場安保人員要時刻關注球迷的動向,及時制止不文明的行為。俱樂部要積極做好球迷安撫工作,加強對現場觀眾的教育引導工作,倡導文明觀賽,理智對待勝負,創建文明賽場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