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網易體育2月17日報道:
加時賽還剩16.6秒,湖人僅領先凱爾特人1分,科比-布萊恩特必須立刻做出決定,是投籃,還是多消耗點時間,讓對手沒機會再得分。湖人24號進一步靠近籃筐。在還剩12秒時,綠軍雷-阿倫上前防守。或者消耗更多的時間,或者是出手投三分,但同時要冒著可能被波士頓絕殺的風險——科比最後的選擇是運球至罰球線,然後跳投。
不過日前來自明尼蘇達大學的物理研究學者布萊恩-斯金納的一番研究表明,和很多NBA球員一樣,科比的選擇是錯誤的。斯金納通過計算得出這樣的結論:NBA球員在出手前往往耗費過長的時間,以至於讓其所在的球隊平均每場損失4.5分。球員們希望耗掉盡可能多的時間,以便給對手製造一次更為困難的進攻,但同時這也剝奪了本隊的進攻機會。
在上述湖人與凱爾特人的比賽中,科比眼見沒有其他綠軍隊員上前幫助阿倫協防,於是他又耗掉了6秒鐘的時間,來到罰球線左側。當凱文-加內特趕來防守時,科比轉身擺脫KG,在還剩5秒時跳投出手。球沒進,綠軍搶到籃板,但已經太遲了。湖人1分險勝。
斯金納這樣寫道:“NBA球員可能不願意為了追求高質量的投籃,而在24秒計時剛開始時就出手,他們覺得後面還有更好的機會。如果球員認為這次進攻,球隊不可能再出現失誤,他們也會更傾向於持球耗時間,等待隨後的機會。”
不過對於斯金納的這番分析,科比顯然是不屑一顧。他強調多方面的因素決定了自己的出手時機選擇。“如果有機會傳球,其他隊友同樣有出手機會,沒有問題。如果不是,那麼我必須為自己創造出進攻空間,然後出手投籃。要知道我會吸引到兩名對手的包夾,這樣我們就有很好的機會搶進攻籃板。”
同樣不認可斯金納觀點的還有湖人主帥邁克-布朗。當被問到最後時刻的比賽哲學時,布朗答道:“如果我們落後一分,就必須立即出手,進一步拖延比賽。如果我們領先,那就是保住優勢,盡可能耗掉更多的時間。”